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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闯敢试探新路 敢破敢立推改革


  编者按

    4月26日,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现场推进会在四川省广安市召开。会上,四川省供销合作社、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江苏省供销合作社、重庆市供销合作社、天津市宝坻区供销合作社、湖南省浏阳市供销合作社、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县供销合作社就专项试点开展情况作典型发言,从产业融合、双线运行、联合社治理、“三会”制度等多个方面介绍了经验。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

    着力构建双线体系  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专项试点按照“一体两翼三化”构想进行,即建立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消费合作“四位一体”的联合合作模式,构建产业经营、资金互助合作“两翼并行”的经营服务体系,健全以联合社机关为主导和以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社会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现代化、农村社会治理服务规范化等“三化联动”为抓手的行业指导体系。

    去年以来,四川省供销合作社全力以赴推进构建双线运行机制专项试点,推动形成“一体两翼三化”发展格局,专项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一季度全省系统销售总额实现40%的快速增长。

    加强组织领导

    形成以党委为统领的试点工作格局

    统筹谋划部署。省委、省政府将试点任务列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台账和政府工作报告。精心制定试点方案,报全国总社审批后,并经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定印发。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现场推进会,对试点工作全面动员部署。省社提出了“一体两翼三化”改革总体构想,即建立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消费合作“四位一体”的联合合作模式,构建产业经营、资金互助合作“两翼并行”的经营服务体系,健全以联合社机关为主导和以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社会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现代化、农村社会治理服务规范化等“三化联动”为抓手的行业指导体系。

    聚集部门合力。省委农工委牵头会审试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各级组织、编制部门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机构编制调整、健全“三会”制度;发展改革部门支持供销合作社承担农资、棉麻储备;财政部门设立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商务部门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冷链物流;农业、工商、邮政、金融等部门分别在农业社会化服务、社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核定、职业教育、基层社注册登记、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省委督查室、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对试点工作先后开展专项督查。省委深改办把综合改革及试点工作纳入市(州)全面深改工作年度绩效考核。

    强化典型示范。坚持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先后总结推广南江县“三帮双代”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梓潼县“三化四小”服务机制建设、盐亭县“2+5+N”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会理县“两平台四中心”助推脱贫攻坚、雅安市“三建三推”助力乡村振兴、广安市“三联三进”构建双线运行机制等经验做法。

    创新治理机制

    健全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

    加强联合社机构建设。调整优化省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内设处室由11个增加至12个。甘孜州及其部分县(市)成立供销合作社机构,结束了全州没有供销合作社建制的历史,全省实现市级联合社全覆盖。“三会”制度逐步健全,全省52个市、县供销合作社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63个市、县级联合社新设立监事会。

    提升基层社服务能力。基层社是双线运行机制的交汇点和落脚点。省社把发展小农户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作为双线运行的重要内容,制定新型基层社建设标准,基层社乡镇覆盖率由2013年的30%上升至83%,发展基层社农民社员36万余人,比2016年增加了15万人。通过整合“三资”(资源、资产、资金)、设立“三部”(产销合作部、信用合作部、公共服务部)及“三帮双代”(帮民办事、帮社记账、帮村理财、代耕代养、代购代销),基层社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着力理顺社企关系。按照双线运行及“放管服”要求,省社建立完善社有企业产权转让、投资管理、绩效考核、监督问责制度,形成有效的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各级联合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社有资产运营平台,加强社有资产监管,社企管理模式实现由管人、管事向“管资本”转变。

    推动转型升级

    构建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推进社有企业集团化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社有企业生产经营业务“一条龙”、生产经营体系“一张网”、生产经营布局“一盘棋”等“三个一”战略,改造重组省供销投资集团,转型升级省农资、棉麻集团,新建省农产品经营、冷链物流、农业会展、供销金融控股等新产业、新业态集团公司,各集团业务网络加速向全省系统延伸拓展,初步形成“省级有总部、市县有平台、乡镇有基地、村社有网点”的上下贯通、纵横联合、共建共享、高效运转的经营服务体系。

    深化全方位多层次联合合作。落地落实与有关各方的战略协议,加强与市、县社有企业及涉农龙头企业进行资本、股权、业务联合,推进社有企业与基层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共同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助脱贫。深入开展“银社合作”,省社与农行等5大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获得贷款授信800亿元。

    全面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大力推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现代化服务、农村社会治理规范化服务。深入开展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转服务,全省系统建成为农服务中心35个,流转托管土地面积210万亩。引领带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培育电子商务企业117家,建成区域性电商平台和电商运营中心131个,与供销e家实现深度对接。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59家,累计调剂资金3亿元,惠及1.2万农户。全面推动农村社会组织会计服务体系建设,搭建专业化的会计服务平台,已建立各类会计服务中心28个。

    为农服务任重道远,复兴供销正当其时。省社将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聚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社有网络向村居延伸、经营服务向田间覆盖、行业指导向基层聚合,高标准完成专项试点任务,为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

    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  激发内生动力活力

    以优化联合社治理结构为核心,以规范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突破口,以破解联合社机关行政化、管理企业机关化为重点,以创新选人用人方式为手段,加强对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的基本方向、要素内涵、实现路径等关键问题的研究,把改革重心聚焦到厘清联合社行业指导、企业管理职能和创新用人制度上。

    自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承担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专项试点任务以来,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在优化职能配置、创新用人制度、加强行业指导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做好制度设计。在试点工作中,省社以优化联合社治理结构为核心,以规范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突破口,以破解联合社机关行政化、管理企业机关化为重点,以创新选人用人方式为手段,着重加强对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的基本方向、要素内涵、实现路径等关键问题的研究,把改革重心聚焦到厘清联合社行业指导、企业管理职能和创新用人制度上来。通过科学制定试点方案、设计相关制度、优化联合社机关运行机制,推动政事分开、社企分开,基本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需要、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联合社治理机制。

    优化职能配置。进一步厘清省社机关职能和工作事项,对联合社机关处室和供销控股公司的职能进行重新划分,将管理直属企业的职能有序、规范地移交至控股公司承担。控股公司全面承接省社的直属企业管理职能,并对省社所属企业按照业务单元板块重新整合管理层级,打造集投资、运营、管理、监督于一体的省社直属企业管理体制。目前,已经移交事项20项,社企关系更加清晰明了,工作流程简洁顺畅,企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规范成立“社资委”,并实行“社资委”与省社领导班子合二为一,即“社资委”主任由省社理事会主任兼任,“社资委”副主任由省社理、监事会副主任兼任。“社资委”按照理事会的授权,全面承担省社各直属企业战略发展的把控、投融资的审核、经营活动的审计以及各类项目资金的监管等管理职责。在模拟企业集团总部运营的基础上,今年2月份,省社又注册成立了黑龙江供销控股企业有限公司,作为省社本级社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平台,统筹管理运营省社直属企业资产。将“社资委”下设的6个部门同时作为控股公司的职能机构,使二者一体化运作,建立了“理事会+‘社资委’+社有资产运营平台+出资企业”的运行机制,在推动由管企业向管资产、管资本转变上迈出重要步伐。

    加强行业指导。在全面移交企业管理职能的基础上,省社机关不断加大行业指导力度,帮助下级联社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在调研中,省内某市在机构改革中,将该市及所属县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全部撤销。对此问题,省社主动与市委领导进行沟通,将所撤销机构全部恢复。2017年,省社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调查时间均在60天左右。目前,全省有13个市(地)和63个县(市、区)的党委、政府出台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或方案,出台比例分别达100%和84%。为规范行业指导工作内容,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行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监事会工作规则》和全省系统绩效考核办法,确定了更加科学合理的改革发展考核指标,完善了对成员社的考核机制,形成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工作导向。

    创新用人制度。省社摒弃传统人才选用方式,市场化公开招聘了一批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职业经理人,充实到控股公司和直属企业的经营管理中。目前,已累计引进各类人才125人,大幅提高了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和整体素质。对聘用人才,确实委以重任,目前有6人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占12家直属重点企业负责人总数的50%;49人担任高管,占全部高管总人数的63%,大大推动了省社新产业的发展。同时,注重在经营管理一线历练干部。选派省社机关10余名处、科级干部到直属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人员,有效促进了机关和企业之间的人才交流。

    下一步,省社将切实加大对市县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专项试点任务,为全国系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提供更多有益经验。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

    健全“三会”制度  提升治理水平

    以党政支持为依托,在全省快速推进,扩大“面”上效应;以健全治理机构为突破,明确机构属性、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为“三会”制度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以建立双向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提案建议制度、做实监事会监督机制为抓手,完善运行机制,重塑组织功能和经营服务功能,提升综合实力。

    去年7月以来,江苏省供销合作社认真组织开展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和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专项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显。

    争取党政支持  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省社主动就开展专项试点工作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汇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供销合作社积极试点、勇于探索。

    纳入党政工作大局。省社加强政策沟通协调,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了《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将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各级财政给予必要支持。

    实行全省整体推进。省社将试点扩大到全省43个市县社,要求泰州、盐城市县两级社全覆盖,其余11个设区市各选择2—3个县级社承担试点任务。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已有30家试点单位取得实质性进展。

    强化督导检查机制。试点开展以来,省社坚持履行统筹领导职责,采取会议动员部署、面上调研调度、重点督导检查、向设区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写信、定期通报等方法,推进工作落实,在激发各地积极性创造性、争取政策支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健全治理结构  充实机构职能

    推动健全“三会”制度。通过试点工作推动,省社正在筹备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6个设区市社、13个县级社已落实“三会”制度。其中,泰州市2/3的县级社、盐城市3/4的县级社都已健全“三会”制度,示范引领作用明显。

    拓展为农服务职能。根据今年省委1号文件关于建设新供销服务“三农”综合平台的要求,省社争取到承担创办领办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参与建设运营和管护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等重要职能,不少试点市县社加强了相关职能,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的空间更大了。

    充实监事会工作机构。省社争取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明确要求各地完善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机构和领导配备,设区市及以下联合社可根据改革情况和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实行理事会、监事会领导同职级配备。省社监事会增配了监事会副主任,8个社区市社、26个县级社配备了监事会主任、副主任,增设了监事会办公室,工作队伍的力量明显增强。

    完善运行机制  切实履行职责

    建立双向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省社于年初下发指导性目标任务,向市县传递责任和压力,不断加大对为农服务指标的考核力度。探索开展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进行评价,试行由设区市社和服务对象对省社所有处室“德、能、勤、绩、廉”和满意度做出评议,直接反馈给省社主任。

    探索实行提案建议制度。省社不久前向系统下发通知,要求参加省社代表大会的代表就乡村振兴中供销合作社应该干什么、能干什么、从哪里突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做实监事会监督机制。省社监事会去年制定出台监事会工作规则,正在探索建立对理事会工作评价机制、重大事项专项询问制度。省社监事会副主任被派任苏合投资运营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加强对本级社有企业的监督。

    突出试点引领  扩大示范带动

    延伸试点层级。在联合社健全“三会”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带动基层社建立健全“三会”制度,把辖区内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涉农服务部门吸纳入社,增强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太仓市社在全市6个乡镇基层社全部健全“三会”制度,重塑了组织功能和经营服务功能。

    深化试点内容。省社在全省选择不同基础条件的20个乡镇基层社开展综合性农民合作社建设试点,探索出消费合作社、为农服务合作社联合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不同建设模式,逐步把一批有条件的基层社改造成为具有自主经营实体、农民社员主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特征和综合实力强、为农服务能力强的标杆基层社,有效密切了与农民的利益联系。

    重庆市供销合作社

    强化合作组织属性  密切社农利益联结

    市社通过“开放办社”、发展农村股份合作社、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以及组建农合会四种方式为主要内容,不断发展壮大新型基层组织;以完善“三会制度”为抓手,创新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以基层组织为依托,为农民提供生产、供销、金融服务,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增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自承担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任务以来,重庆市供销合作社争取市委、市政府将试点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农村体制改革大局和区县考核督查范围,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统筹部署,在全市38个区县分三批梯次推进专项试点,现已取得明显成效。

    发展新型基层组织

    提高农民主体地位

    组建新型基层社。采取联合返乡创业能人共建、社有企业参股领办、整合政府资源组建等模式,按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组建新型基层社,实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制定实施基层社示范社建设3年规划,争取市财政专项资金1.3亿元,带动基层社提升硬件水平。全市发展新型基层社812个,建成示范社170个,实现基层社涉农乡镇全覆盖。

    发展农村股份合作社。采取土地、资金、业务合作等方式,依托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农村股份合作社,推动农民变股东。全市系统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3万个,其中股份合作社3647个,成为推动全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力量。大足区三驱基层社参股大水井蔬菜合作社,吸收129户农民以土地入股,每年每股600元保底分红,当年每股分红1020元,实现基层社得发展、农民群众得实惠。

    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基层社牵头,依托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推进农资超市、电子商务、农村金融“三进村”,做实做优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农村居民提供生产生活便捷服务。巴南、大足等试点区县基本实现农村综合服务社行政村全覆盖。近期,市社协调工商部门同意,即将出台农村综合服务社注册登记的指导意见,帮助其获得市场主体地位。

    组建乡镇农合会。指导基层社牵头组建乡镇农合会分会,吸收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会,进一步扩大供销合作社组织基础,增强服务覆盖范围。目前,已实现乡镇农合会分会全覆盖。

    创新内部治理结构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建立健全“三会”制度。按照合作制要求,试点区县全部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指导成员单位和当地合作经济组织完善落实“三会”制度,体现农民当家作主。首批试点区县已实现60%以上常住农户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发挥各区县社所属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在财务代账等方面的服务优势,帮助基层社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规范透明的财务制度,有效做实成员账户,落实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等财务规定,实现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真正做到农民受益。

    扩大负责人选任渠道。试点区县广泛吸纳和选择“一懂两爱”的涉农企业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返乡创业人员等到基层社任职,加强基层社经营管理队伍建设。

    依托新型基层组织

    打造综合服务体系

    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发挥全市系统农资、农产品传统经营优势,依托基层社推广代耕代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统购统销等为重点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拓展以公共事务、乡村物流、健康养生等为重点的生活性服务,加快转型升级。去年底,全市系统累计发展生产服务队228支、庄稼医院983个,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70万亩。长寿区汇鸣基层社与当地农业园区3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开展农机作业服务面积1.4万亩,解决就业1500人次。

    完善提高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以市社本级农村大数据公司为龙头、试点区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为阵地、乡镇(街道)基层社示范社为载体、村级综合服务社为依托,打造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农产品流通平台,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电商,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成功开发重庆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信息查询系统,分类登记社员、会员各类信息,为运用大数据服务“三农”打下坚实基础。

    稳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积极争取市、区县两级财政支持,以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合会为主体开展金融服务,缓解“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社直属企业重庆市农信投资公司已为全市12个区县133家新型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203笔贷款,累计金额2.4亿元,无一笔呆坏账。

    天津市宝坻区供销合作社

    延伸产业触角  促进产业融合

    以标准化种植、循环农业为基础,建立基地到经营主体的直供直采模式,延伸“一产”,夯实产业基础;发展就地加工,做强“二产”;以劝宝超市为龙头,形成集购物中心、大型超市、社区店、农家店四大主力业态为支撑的区域全覆盖、全连锁的销售网络,引领全产业深度融合,做活“三产”。

    天津市宝坻区供销合作社承担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试点以来,发挥网络优势,积极延伸“一产”打造现代农业生产基地,着力发展“二产”补齐加工“短板”,形成了宝坻区供销合作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一些经验。

    做优“一产”,建立农产品直供直采对接模式。从源头上掌控优质农产品资源是区社推进产业融合的关键一环。一是分三步打造现代农业基地。第一步,把标准化种植作为涉足农业项目开发的“探路石”。流转土地301亩建成新安镇蔬菜基地,通过减量控害、精准施肥,基地产品已达到无公害标准,带动农民社员由原来低端种植模式向高效生态农业转型,带动农户2200余户,产品进入北京超市发、首航、金客隆等连锁企业,年销售蔬菜40万公斤,带动周边农民增收作用初步显现。第二步,顺势迈向多业态园区建设。启动“劝宝中以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园区”项目,引进以色列水肥一体化先进技术,投资1273万元打造集标准化生产、特色农产品采摘、农村休闲观光旅游于一身的田园综合体。第三步,发展循环农业。今年初,投资400万元流转承包土地1103亩,建设水稻示范基地,与南开大学等科研单位合作,利用秸秆还田技术改良土壤,引进台湾酵素种植技术,试验种植有机水稻,逐步推广生态农业新模式,以品质农业带动农民科学致富。二是建立基地到经营主体的直供直采模式。发挥宝坻怡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纽带作用,构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架构。同时,与北京农汇网合作,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全区70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综合分析,选取36家作为首批劝宝农产品直供基地进行对接,建立动态管理系统,推行资信评估和标准化建设,逐步发展订单农业。

    做强“二产”,提升产业链、价值链和增收链。发展就地加工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也是区社着力加强的工作。首先,立足市场需求,高标准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充分发挥劝宝农业基地、连锁网络双向优势,建设辐射京津冀区域的中央厨房。其次,树立品牌带动行业发展。与区种植中心合作,参加世界地理标志大会,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宝坻大蒜”推向全国,走向世界。劝宝基地“无公害韭菜”“无公害芫荽”被北京顺天府、河北惠友、超市发等抢购一空。

    做活“三产”,引领带动全产业深度融合。以劝宝超市有限公司为龙头,通过“新网工程”建设,形成集购物中心、大型超市、社区店、农家店四大主力业态为支撑的区域全覆盖、全连锁的销售网络,商业设施总面积16.4万平方米,年销售额18.8亿元。在此基础上,依托“劝宝”品牌影响力,开展“农校对接、农企对接”。通过政府采购流程,与城区5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110余所学校实现对接,年配送食品价值达3500万元;依托劝宝超市平台,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在全区各大超市、便利店建设农产品专区专柜114个;利用京津冀十省市采购联盟、九州兄弟采购联盟等联采平台,与10余个大中城市的农贸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超市和农户建立了业务关系,2017年实现农产品销售1.4亿元。同时,劝宝网上商城与全国总社供销e家平台实现了对接,建成了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和230家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此外,劝宝物流配送中心4000平方米立体化库房建成并投入使用,区域内配送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区社整合了德邦、顺丰、圆通快递等第三方资源,为宝坻特色农产品走向千家万户奠定了基础。

    接下来,区社将把工作重点放在网络建设、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全力以赴继续抓好产业融合专项试点工作,在助力乡村振兴中深化改革、加快供销合作社发展。

    湖南省浏阳市供销合作社

    积极探索社有资产 规范管理新路径

    成立“规范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整合分散的社有资产,以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等方式,优化资产管理;以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供销电商服务等为主要工作内容,增强服务职能,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自承担“规范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项试点任务以来,湖南省浏阳市供销合作社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积极创新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努力为构建双线运行机制在关键环节上进行突破,取得了初步成效。

    加强顶层设计  抓好整章建制

    省社成立了专项试点指导小组,召开4次专题座谈会研究推进。浏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规范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工作推进会,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专项试点。

    市政府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对市直单位、乡镇年度绩效考核范畴,要求全力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专项试点工作。市财政设立综合改革专项引导资金500万元,对社有资产进行了产权界定,支持鼓励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主动承担政府购买服务功能,构建县、乡、村三级惠农服务体系。

    同时,以浏阳市社党组、理事会为召集人,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行使对社有资产的监督权、管理权和运营权。“社资委”通过组织专家团队对社有资产运营质量进行分析评估,强化对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管理,构建“产权清晰、机制创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社有资产运营管理体系,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此外,还制定和完善了社有资产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社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制度,构建社有资产的管理运营和监督体系,做到专项试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优化资产管理  明晰资产结构

    首先,完成对社有企业股权构成、资产管理和运营情况登记造册,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市财政对社有资产进行了界定,明确社有资产原值为2279万元,并同意该部分资产收益不再上缴非税,全部用于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其次,整合分散的社有资产,成立浏阳供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股权变更对所属4家企业实现绝对控股。对资产清晰、业务潜力大的社有企业,采取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的方式,归入浏阳供销集团,对出资企业进行集团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最后,进一步理顺浏阳市社理事会、“社资委”、供销集团公司关系,即浏阳市社是社有资产登记和管理机关;“社资委”根据理事会授权行使相关职权,对理事会负责;供销集团为社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股东身份对参股或控股公司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

    提升资产效益  增强服务能力

    一是加快落实全省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项目建设,做实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和村级惠农供销服务站的恢复重建工作,构建县、乡、村三级惠农供销综合服务体系。目前,已建成乡镇惠农服务中心8个、村级综合服务社50个,其中采取有限合伙方式与农村经济能人合作建设乡镇惠农供销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12个。二是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支持浏阳湘宝地供销电子商务公司建设浏通天下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和市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浏通天下电商运营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017年累计实现销售8000余万元,平台影响力稳步提升。三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60余个社员单位为重点,开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将农合联的组织优势转化为产业带动优势。四是支持农资公司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依托区域配送中心和400余个农资网点拓展市场,开辟互联网销售渠道,贴近“三农”需要开展农化服务,确保农资市场持续稳定。五是以供销集团为依托,扎实推进浏阳供销为农服务大厦建设,目前已完成土地调规手续,各项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下一步,市社将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优化运行机制,使各类要素资源发挥最大效益,推动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实力整体提升。

    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县供销合作社

    做实合作发展基金 提升基层社为农服务能力

    在合作发展基金的构成上,以社有资产收益为基础,组成原始基础资金,并以争取财政资金为辅,扩大资金来源;在运作方式上,采取第三方委托管理的方式,合规、合法运营;在使用上,以重点扶持项目进行试点,支持基层社建设。

    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县自承担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专项试点任务以来,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试点方案,列入州、县两级政府深化改革考核体系,高位推动合作发展基金如期设立运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适应地方金融监管政策

    探索基金设立新方式

    设立合作发展基金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充分体现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密切层级联系、突出服务基层工作导向的重要途径。去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之后,新疆加强了对金融工作的监管,并进一步了解了基金设立方面的有关政策,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针对县社合作发展基金规模小、出资成员少、运作简单等特点,县社及时报经新疆区社和全国总社同意,采取第三方委托管理的方式运作合作发展基金。我们在新疆区社大力协调下,争取了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的支持,与察布查尔县农村信用社签订了“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监管协议书”,成立了管理委员会,制定了管理办法。今年3月,“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顺利设立并开始运作。

    以社有资产收益为基础

    积极争取财政等资金支持

    联合社每年从社有资产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这是中发〔2015〕11号文件的硬性要求,也是合作发展基金区别于其他性质基金的一个重要特征。县社严格遵循要求,自觉从2016年度201万元社有资产收益中提取40万元,注入合作发展基金,构成基金的原始基础资金。

    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和上级社支持,扩大合作发展基金资金来源。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察布查尔县党政主要领导已同意拨付150万元支持基金专项试点。在省级、市级合作发展基金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新疆区社和伊犁州社已表示,近期将分别从社有资产收益中提取资金注入察布查尔县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

    以无偿资助为重点

    提升基层组织为农服务实力

    以无偿资助形式支持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是合作发展基金的另一个重要特征,也是联合社为成员社、为基层社服务这一合作制原则的重要体现。为使用好基金,经过调查摸底,筛选出重点扶持项目进行试点。考虑到扎库奇乡是察布查尔县最大的乡镇,基层社现有9间平房年久失修亟需改造,我们从合作发展基金中拿出200万元,支持基层社建设占地1400平方米的为农综合服务中心。目前已经完成地质勘探、红线规划等工作,今年7月底交付使用后,将成为当地面积最大、服务覆盖周边乡镇的为农综合服务中心。

    下一步,县社将进一步完善基金的运作、使用、监管制度,严密防范风险,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顺利通过总结验收,形成制度性成果,为全国县级社“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做出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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