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执行“三去一降一补”初见成效后,银行业的杠杆开始呈现下降的趋势,风险有所降低。最近银监会又下发了七号文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为120%-15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2.5%调整为1.5%-2.5%。
文件中规定:对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且实际拨备覆盖率低于150%或贷款拨备率低于2.5%的商业银行,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其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当年处置的不良贷款总额同比不得减少。因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的利润不得用于发放奖金,不得增加分红,确保因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的利润留存在银行,保持银行损失吸收能力基本稳定。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不能将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而节约的支出用于降低信贷成本率。从监管层面来看,其初衷是为了通过降低银行再融资压力,释放一部分利润。通过适当的调控来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传统贷款的投放力度,从而增加信贷类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服务当地实体经济。
农商银行所赖以生存的土壤决定了与传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不同,农商银行未来的主要业务还要回归到传统的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上来,通过以下方式来巩固自己的市场定位并寻求收益。
正本清源,回归主业。涉农领域及小微信贷一直是农商银行传统信贷的“重点领域”。以我国现在经济筑底反弹为契机,在目前宏观经济“新常态”趋势下的经济导向对于涉农经济主体、小微企业的发展大有前途,农商银行应持续以涉农、小微信贷为主体谋求发展和壮大。同时结合本区域的实际经济状况和政策导向进一步挖掘涉农信贷、小微信贷的新领域,通过优先进入新领域进行精耕细作的方式占领这一领域,并与客户形成一股合力,提高后来竞争对手进入这一领域的门槛。
升级硬件,优化软件,实现存款稳步上升。农商银行的存款业务一直是稳定的负债来源,只有存款业务实现强有力的突破才能为信贷业务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农商银行要在维持现有营业网点多、服务快捷的同时对硬件设施进行升级,留住老客户、拓展新客户。同时利用信贷业务积累的客户资源,增强与客户的互动,形成黏性,充分发挥二者间的交叉和协同合作优势,形成合力满足所在区域的各类存在需求的企业和城乡居民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
形成混业经营的业务模式,优化中间业务。金融混业经营模式已经是世界范围内金融体系的主流发展趋势,也将成为我国金融改革的核心目标之一。作为区域金融的核心支撑者的农商行,要以传统的信贷业务为导向,在确保资金流向支农信贷、小微信贷的前提下,通过进入银行间市场开展固定收益类业务来增加投资渠道,降低运营风险。同时根据总行的日常运营情况,及时的通过同业业务对资金进行抛补,控制好头寸,减少非生息资产的占用,实现多维度的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