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着力推进土地流转型适度规模经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积极培育和规范建设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22年,家庭农场数量比“十二五”期间增长一倍,农民合作社数量保持70000家以上,有效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和带动农户功能。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生产节本增效。推动群体发展型规模经营,实施产业兴村强乡行动,促进扶持“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引导小农从分散的单打独斗式生产向集中连片的群体化生产转变,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发展联合协作。
《意见》提出发展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推进农业农村资源与休闲旅游、农耕体验、文化传承、养老服务等产业的深度融合,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合理布局、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发展乡村旅游。
《意见》提出,落实国家“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在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大力实施“远程教育助力电子商务进万村”活动,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构建适应乡村特点的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配送体系,提升农村地区快递服务水平。到2020年,在所有县(市)建成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意见》强调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基层组织改造步伐,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