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域旅游并不是到处建景点景区、到处建宾馆酒店,恰恰相反,全域旅游更加关注景点景区、宾馆酒店等建设的系统性和规划布局的合理性。景点景区、宾馆酒店建设和管理仍然是必要的,而且要提高质量、层次,但这不是工作的全部。在全域旅游格局中,到处都是风景而非到处都是景点景区,到处都有接待服务而非到处都是宾馆饭店。千万不能把增加景点景区和宾馆饭店数量、扩大规模等同于发展全域旅游。要防止出现景点景区、宾馆饭店“遍地开花”,四处泛滥。
推进全域旅游,并不是到处进行旅游开发。全域旅游是一种积极有效的开发性保护模式。全域旅游强调的是旅游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要通过全面优化旅游资源、基础设施、旅游功能、旅游要素和产业布局,更好地疏解和减轻核心景点景区的承载压力,更好地保护核心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设施、要素、功能在空间上的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
不是所有地区都有条件在近期实行全域旅游,全域旅游要分步推进,切不能搞运动,不能刮风。有条件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地区,一般应具有几个“主”的特点:区域内有明显的旅游主打产品,旅游资源禀赋高,旅游产业覆盖面广,旅游业有优势成为该区域的主导产业、主体功能、主打品牌。当然,随着经济社会和旅游业不断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地区具备发展全域旅游的条件。
推进全域旅游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不可简单复制、粗暴克隆。从实际出发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径,探索针对性举措。百花齐放、丰富多彩是全域旅游的魅力所在。既要进行顶层设计,出台创建标准,更要鼓励各地的首创精神,避免千城一面、千景一格、千点一味、千域一样的呆滞状况,要形成色彩斑斓、百花争艳、各具特色、生动活泼的现代大旅游格局。
全域旅游不可无序而为,一哄而起。要通过重点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全域旅游示范市(州)、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市)进行示范引导。理论上讲,全域旅游在空间上不应局限于行政区划,既可以是省、市、县、镇、村,也可以是跨行政区划的旅游区域、经济区域。但是为了更加有效地整合资源推进发展,这个阶段有必要鼓励重点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市(州)、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市)。
(摘自李金早《全域旅游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