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长期服务农业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凭借完善的网络体系为“三农”提供生产生活所需。为推进空白县基层社恢复重建,河北省唐山市滦县供销合作社结合《滦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按照“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资产运营中心”的“三位一体”组织架构,组建了县级供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简称“供销联合社”),并以县级供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领办的方式,自上而下在13个镇建立起镇级供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组织体系。
随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不断推进,如何密切各级供销联合社和基层社的联系,建立上下贯通、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凝聚系统合力,成为深化综合改革的迫切任务。根据《方案》要求,滦县县社坚持“党委和政府主导、供销合作社主办、市场化运作”原则,积极向党委、政府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调动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
2017年,滦县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会议,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基层供销合作组织建设指导意见》。《意见》要求,供销联合社要实施基层组织负责人任期考核,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县社要会同县市场监管部门,健全体系机制,对基层组织工作严格考核,建立成员社能进能出、负责人能上能下的考核机制;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党和政府用得上,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
县社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完善了联合社治理机制。在组建上,县级供销联合社由县供销产权运营有限公司占股40%领办;镇级供销联合社由县级供销联合社占股35%自上而下领办。在管理上,县级供销联合社理事长由县供销合作社主任兼任;镇级联合社理事长由县供销合作社推荐,执行监事由县供销联合社成员担任或推荐,镇级供销合作社还设立了董事会。其中,副董事长和董事由县供销联合社成员担任。根据规定,县级供销联合社理事长任期为5年,镇级联合社理事长(供销合作社主任)、执行监事任期为2年。
同时,滦县县社在镇村两级基层供销组织创新实行双线运行机制。镇级供销联合社是县级供销联合社自上而下建立的组织,村供销综合服务合作社是按照规划布局、自下而上由群众自发形成的村级区域性合作经济组织。而作为镇级供销联合社负责人的有力竞争者和培养对象,村供销综合服务合作社的组织者在当地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强的组织能力。通过在镇、村两级推行双线运行机制,不仅有利于激发基层供销组织干事创业热情,同时也有力避免了基层供销组织在某一区域的空白和作用的缺失。此外,对标唐山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工作考核办法,滦县县社出台了《滦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考核办法》,对镇级供销联合社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和切实可行的约束措施,规范供销联合社发展。其中,《考核办法》明确指出:当年考核不合格的,依法启动免除基层组织负责人职务;当年考核较差的,提出不称职警告;连续两年考核为较差以下的,依法启动免除基层组织负责人职务,考核结果运用与供销联合社章程负责人任期保持一致性。县社还将探索制定镇级联合社工作评议办法,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有了政策扶持和管理制度,下一步就需要解决好县供销合作社、县镇两级供销联合社职能定位问题,明确供销联合社“干什么”。滦县供销合作社的工作职责是通过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指导服务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通过资本联结、业务指导等方式,引导推动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强化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发挥服务“三农”综合平台作用。而县供销联合社则主要负责镇级供销联合社领办、平台建设、统筹服务、考核监管等;镇级供销联合社是连接农民和供销合作社的桥梁与纽带,通过对接上级社业务平台,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以县镇两级供销联合社开展资金互助业务为例,县级供销联合社资金互助部不运营,仅以股份介入启动镇级供销联合社资金互助业务,并负责监管。县供销联合社成员承接上级社业务及平台建设任务,将业务平台下沉至基层供销组织。滦县供销联合社成员油榨镇供销合作社通过承接供销农资超市业务,将其入驻到镇联合社,在全县开设了57家供销农资超市,在服务农民生产过程中实现了80余万元的净利润,提升壮大自身实力的同时,也发挥了主导该县农资市场的作用。县供销联合社成员——供销信息服务合作社以打造全县域信息服务合作经济组织为目标,在建设村级覆盖的县域供销经纪人队伍的基础上,承接了供销金融超市建设业务。经过半年的发展,供销信息服务合作社在全县吸收社员300余人,覆盖360个村,为261名社员颁发了供销经纪人证书。同时,供销金融超市也实现了镇级全覆盖,并已发展村级金融超市59家。
镇级供销联合社通过供销农村电商、供销农资超市、供销金融超市、农村产权交易这“四大平台”的入驻,不仅让供销联合社成为服务群众、与群众形成利益联结的载体,也激活了镇级供销联合社经济,有效解决了镇级供销联合社“只有组织框架、没有实质性业务内容”的问题,破解了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