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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潜江市社:让农民入股基层社


    本报讯 2017年12月5日,湖北省潜江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市供销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方案,打破“内部人办社”传统,实现开门办社。

    按照方案,该市社将开放15个基层社,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村级组织均能以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等形式入社,双方以股份合作形式展开合作。

    根据计划,今年1月,该市制定《入社入股管理办法》,吸纳农民社员;4月,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通过新的《供销合作社章程》。新制度下,农民股东股权比例将不低于50%,享受按所在基层供销合作社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利益分配制度。

    目前,该市15个基层社通过升级换代,已实现“四有”,即有供销超市、有“三农”服务中心、有再生资源回收转运站(农产品集散中心)、有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或骨干农产品合作社。

(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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