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盐业体制改革正式落地。根据广东省政府和省编办关于广东食盐监管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自2018年元旦起,原由广东省各级盐业主管机构承担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2017年12月26日,该项职能已经顺利交接,广东省盐业集团与广东省盐务局脱钩。
截至2017年11月底,在省盐务局备案的外省食盐批发企业有121家、食盐产品1684个。作为广东省盐业市场的主渠道和主力军,广东省盐业集团保持良好的食盐销售及生产情况,“粤盐”品牌深入民心,68年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2017年1月—11月,广东省盐业集团销售小包装食盐34.15万吨,仍占据该省小包装食盐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全集团食品加工用盐销售41.28万吨,总体上保持了近2/3的市场份额。同时,省属盐场原盐产量实现大幅增长,2017年1月—11月,省属盐场累计生产原盐4.86万吨,同比去年增长1.44万吨,增幅42.3%。
此外,2017年以来,广东省盐业集团食盐库存总量稳定在15万吨以上,超过规定的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数量,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食盐储备任务,保证了盐业市场供应的稳定。
(袁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