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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上虞区社:试点激活农村闲置资产 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讯 为有效盘活利用农村闲置资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供销合作社利用农合联为农服务平台,发挥社有企业经营优势,推进农村闲置资产有效利用。

    针对当前农宅、农地闲置、荒芜现象,按照“企业+村集体+农户”的运行模式,该区社确定下属全资企业作为运行服务主体,与相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合作,通过转让、租赁、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对农民闲置农房、农地等资产整合利用,通过市场化手段激活现有农村闲置资产,并提供信息采集、房屋修缮、协议签订、入住审核、中介服务等功能,实现资源整合利用的最大化,促进当地农民创业与就业、村庄发展与转型。

    同时,该区社重点锁定上海、杭州等周边城市健康退休老人及有意开发民宿的工商业主为目标客户,对重点乡镇闲置农宅农地、出租流转意向进行全面摸排,对农村闲置资产实施分类整合利用,开发民宿、养老、休闲等乡村旅游产品,辅之以上虞山水风光、人文典故、农业特色,完善这些区域的道路、通信、景观等基础配套设施,融入“四季仙果”之旅和美丽乡村精品线路规划,利用乡路网、上虞区产权交易平台、大通电商平台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平台等“一网三平台”进行信息发布,通过各类媒体和渠道进行推介,吸引目标客人下单入住。

    按照上虞区委、区政府全区闲置农房激活工作3年行动计划,目前上虞区社已选择闲置房屋相对集中的上虞区丁宅乡上宅村先行试点,由供销合作社下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引用自然山水、田园风光、乡村风情、仙果产业元素,对已签约的芋艿湾自然村10户农户约3000平方米闲置房屋、庭院及周边环境,按养老度假、亲子旅游、青年文创等风格进行规划改造,做成看得到、摸得着、住得上的样板区推向市场,加速体现试点成效,项目计划于2018年3月起投入运营。

    此外,根据区位条件和使用价值,按照农宅流转租赁流程,上虞区社在上虞区产交中心的鉴证下通过村农宅经营服务站与农户建立中长期的租赁关系,将农村闲置资产实施分类整合利用。企业、村和农户三方签约中明确房屋四至、面积、使用改造权限、租赁期限、租金、二次分红方式、违约责任,并按约定及时支付首期租金。在保障农户租金收益的前提下,随着房屋激活经营达到盈利点后,按约定对村、签约农户进行二次分红,实现利益共享,促进农民当地就业、增收致富,赋予农民更多的收益权。

(浙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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