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国土资源部决定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由原有15个县(市、区)扩大为33个县(市、区)。同时,为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银监会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扩大至33个试点县(市、区)。通知要求,试点扩大后,各试点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仍要按照此前相关要求开展贷款业务。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试点与农村征地制度改革、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并称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改革试点自2015年启动以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盘活土地资源、增加农民收益、积累制度改革经验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今年9月,全国已有577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面积1.03万亩,总价款约83亿元。 (朱 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