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日前分组审议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要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更好地把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让广大农民吃上定心丸。
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施行以来,对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大作用。修正案草案符合十九大的精神,贯彻了党中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决策部署,适应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方向,反映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也充分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特别是更好地突出男女平等,保障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
据悉,修正案草案出现的新变化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期届满后再延30年、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赋权第三方经营主体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否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民选择等内容。 (合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