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9月2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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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出台《方案》:打造“三位一体”新型供销合作社


    本报讯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印发《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方案》指出,到2020年,把呼和浩特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基本建成供销合作、农民合作、农民资金互助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的职能架构。

    《方案》提出,呼和浩特市社综合改革的重点是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加快构建双线运行机制等四个方面。要大力推进基层合作组织改造提升,加快基层社建设,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推进综合服务社建设,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便捷服务。要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发展,增强农资经营服务能力,推进农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构建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体系,加快推进再生资源网络升级,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要着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探索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力度,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要构建双线运行机制,大力提升社有企业综合实力,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

    《方案》强调,呼和浩特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要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抓紧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研究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措施,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强化改革督导考核。

    (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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