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9月19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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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制度建设不断推进


    截至2017年上半年,有25个省级社建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天津、贵州、西藏等3省(区)社监事会已经当地编委批准。 

    全系统有197个地市级社建立了理、监事会,占比达59%;有1463个县级社建立了理事会,占比达60.9%;有1046个县级社建立了监事会,占比达43.5%。

    不断推进社情民意联系点建设,到2014年已遍及25个省(区、市)36个点,同时选聘了64名总社监事会特约信息员。

    本报讯  党的十八大以来,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系统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的要求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赋予的职责,秉承“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建议”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积极推进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阶段发挥了积极作用。

    扎实打牢基础,不断推进“三会”制度建设。供销合作社实行社员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理、监事会制度(简称“三会”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合作经济组织性质、为农服务宗旨和市场经济运行体制机制的要求,做出的制度性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总社持续加大组织建设力度,不断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三会”制度建设步伐,印发了《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的意见》;在全国各省(区、市)上报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中全部明确了“三会”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并将其列为2017年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七项专题试点工作之一。总社监事会对已经设立省级监事会的三级联合社监事会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分析;制定了“十三五”时期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建设规划,在南宁市召开现场会,形成了各级供销合作社党组和理、监事会共同推进“三会”制度建设的良好局面。

    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结合本地实际,在推进“三会”制度建设工作中创造了许多成功经验。吉林等省(区)社监事会举办了监事会主任培训班和监督工作交流研讨会,江苏省社监事会通过会议部署、调研督查等形式跟踪督导推进各地“三会”制度落实,云南省社监事会提出力争三年内完成省州市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机构的三级网络建设,新疆等省级社监事会聘任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担任社外监事,助推改革发展。

    2012年前,全系统31个省级社中同时建立理、监事会制度的只有16个。截至2017年上半年,除福建、广东、陕西3省外,有25个建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天津、贵州、西藏等3省(区)社监事会已经当地编委批准,有些省正在筹备于年内召开社代会。全系统有197个地市级社建立了理、监事会,占比达59%;有1463个县级社建立了理事会,占比达60.9%;有1046个县级社建立了监事会,占比达43.5%。在已设立监事会的省份中,辽宁、山东、河南、湖南、广西等5个省(区)的地市级社监事会组织覆盖率达100%,山西、吉林、黑龙江、湖北、陕西、新疆等6个省(区)达80%左右;吉林、黑龙江、上海、山东、广西、新疆等6个省(市、区)的县级社覆盖率达80%左右。河北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领办的1.5万家农民合作社也全部建立完善了理、监事会机构。

    依章依规履职,不断推进监事会制度建设。近年来,总社监事会制定了《总社监事会工作规则》,并先后完善了《总社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暂行)》《总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管理办法(修订稿)》《总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和特约信息员考评办法》《总社监事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还建立了由人事、财会、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16年,总社监事会收集整理了16个省级社近年来制定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制度,印发了《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各级社监事会也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加强监督工作,出台了多项制度办法,初步建立起监事会工作制度体系。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全系统省级社监事会制定的各类监督管理制度达120余项。

    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推进社情民意联系点建设。2005年总社监事会确立了第一批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之后又确定了2批联系点;由第一批分布9个省(区、市)13个点,发展到2014年遍及25个省(区、市)36个点,同时选聘了64名总社监事会特约信息员。近年来,总社监事会通过搭建网站、QQ等工作交流平台,畅通民主监督渠道,以点带面指导工作;组织建立了信息联系点和特约信息员动态管理机制,刊发总社监事会《简报》《专报》50余期,拓宽了民主监督和基层监督的言路;完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考评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健全和优化信息报送方式,初步建立起总社、省、市、县社四级联动的社情民意信息网络。

    各省(区、市)社监事会不断完善社情民意联系点管理机制,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呈现出信息报送量倍增、质量明显提高的良好态势,一批有调查、有分析、有建议的好信息在总社监事会《简报》《专报》和《中华合作时报》上刊发。十八大以来,系统监事会通过推进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指导和推进了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开展,搭建了全系统监事会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了上级社了解实情、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宗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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