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各地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探索推进服务规模经营、带动普通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新途径,形成了农业生产托管等直接服务农户和农业生产的有效形式,对解决一些地区存在的“种不了地”和“种不好地”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前不久,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对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提出了明确要求。就在上周,农业部办公厅又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业生产托管必然成为涉农部门重点支持的工作之一。
近年来,各地供销合作社立足实际,不断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他们适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新要求和小农生产的实际需要,积极为农户提供代耕代收、农机作业、农资供应、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一些地区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当地政府主导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参与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工作,大力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服务,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了低成本、便利化、全过程、全方位的精准服务。截至2016年底,全系统土地托管服务已经拓展到29个省份,托管面积超过1亿亩。今后,供销合作社还将不断创新工作,围绕提高为农服务能力进行全方位的探索,推进农业生产托管,从传统的“一供一销”,加快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拓展、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逐步成为党委、政府开展“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
文件速读
因地制宜 确立服务规模经营形式
农业生产托管
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
发展农业生产托管的重要意义
有利于引领普通农户参与农业现代化进程。
有利于促进服务规模经营发展。
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本增效。
有利于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发展。
明确发展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发展
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根据本地区情况,确立在当地重点支持开展托管的农产品生产、托管环节、托管模式以及重点支持的服务规模经营形式。
(一)重点支持开展托管的农产品生产。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关系国家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安全,且比较效益相对较低。发展农业生产托管要把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托管作为重点支持对象,通过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提升大宗农产品生产效益,提高普通农户从事大宗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安全。
(二)重点支持开展托管的作业环节。各地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户需求,按照补齐现代农业建设短板和农民群众的欢迎程度,确定本地区重点支持的托管环节和服务内容,并形成支持的优先顺序。例如,有的地区深耕深松、工厂化育秧、烘干仓储是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则可将这些列为优先支持的托管作业环节;有的地区统防统治、秸秆还田、地膜回收成为农业绿色增长的短板,则可将这些列为优先支持的托管作业环节;等等。
(三)重点支持的托管模式。在实践中,服务主体和农民群众探索形成了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各地要依据农业劳动力状况、农户的生产需求、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等因素,科学确定在本地区重点支持推广的托管模式。例如,对于农户家庭经营意愿较强的地区,可以从推广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入手,逐步转变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逐步扩大托管服务覆盖面;对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程度较高的地区,可以重点推广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全程托管等模式,切实解决“种不了地”和“种不好地”等问题。
(四)重点支持的服务规模经营形式。规模化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耕地集中连片是发展规模化农业生产托管的前提条件。各地的土地资源条件、劳动力转移程度、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等情况不同,因而服务规模经营的发展程度也有不同,应重点支持规模效益比较突出、带动农户比较多的服务规模经营。在难以实现大规模集中连片的半山区和半丘陵地区,重点支持相对较大规模的托管服务。
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农业生产托管规范发展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针对服务标准、质量、价格、信用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引导。
(一)推进服务标准建设。鼓励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或服务规范,将相关标准或规范及时编成简明操作手册、明白纸或明白卡,加强宣传推广,周知服务主体和广大农户,确保服务标准得到贯彻执行。
(二)加强服务价格指导。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价格,由供需双方按照市场机制协商确定。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服务价格的指导和监督,引导服务组织合理确定托管服务价格。要防止个别服务组织形成价格垄断,发生价格欺诈,切实保障农户利益。
(三)加强服务组织动态监测。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对从事生产托管的各类服务主体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探索建立服务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对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群众不满意的服务组织,要及时予以通报并督促改正。鼓励地方探索建立托管服务主体名录管理制度,建立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服务主体资格审查监督机制,对于纳入名录管理、服务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组织,予以重点扶持。
(四)加强服务合同监管。加强对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合同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发挥合同监管在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维护农户利益等方面的作用。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探索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范合同,明确合同的标的、期限、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效果评价、违约责任等内容,提高合同的规范化程度。
(摘自《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
实践与思考
谁来种地,怎么种地?
——来自山东两个产粮大县(市)的土地托管调查
现代农业离不开规模经营。在实践中不少基层干部认识到,土地流转不是规模经营的唯一路径,立足人多地少国情,通过“家庭经营+服务规模化”组织生产合作,也可以实现规模经营。
破解农业发展新难题,呼唤一场农业生产性服务领域的改革。
山东借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打造“3公里土地托管服务圈”,整合农资、农机、土地等资源,建立为农服务大平台。财政给力,围绕新型服务主体,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实施合作示范、产业融合、服务能力提升等一系列项目,干普通农户和经营主体想干、又干不了的事,引导社会资源向现代农业服务领域聚集。
235万元农发资金带动,滕州市西岗镇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购大农机、上烘干设备,2015年成立为农服务中心。中心负责人苏长荣介绍,服务圈覆盖3万—5万亩耕地,服务方式有两种:“保姆式”全托管,提供耕、种、管、收、贮一条龙服务;“菜单式”半托管,需要啥服务点啥。
土地“变零为整”,规模出效益。西岗镇东王庄村1050亩土地入股合作社,全托管给服务圈。地还是那块地,种的还是小麦和玉米,效益不一样。大农机下田,省力省钱;厂家农资直供,一袋化肥便宜30元;智能配肥,一亩能省10多斤,节本加增产,每亩增收300多元。
盯着市场种地,优质卖好价。嘉祥县万张街道马海村1080亩耕地,托管给服务圈后,改种优质强筋小麦。地头有了专业管家,不少村民成了“甩手掌柜”,放心出去打工,“两不误、同增收”。
打通“最后一公里”,先进技术落地。“一套集成技术,让亩产上万元!”滕州市龙阳镇丛条村刘克涛感叹。现在玉米套种土豆,早春三层膜,再施秸秆生物肥,成本降了,土豆还上市早,产量提高20%。
土地托管,破解新型主体服务难题。韩应科种了10多年粮,是嘉祥县运韩村种粮大户。规模大了,粮食晾晒是一大难题。去年,镇上成立红运为农服务中心,提供烘干服务,老韩才不再为晾晒揪心。
“供销社有整合资源实力,省市县镇的网络体系,是大户不能比的。”嘉祥县大张村种粮大户张清贵感觉,托管大大降低了用工成本。“比如打药,过去100亩地得雇两个人,花5天时间,人工费就要1400元。现在统防统治,用上植保飞机打药,一上午就搞完,费用省一半,打得还均匀。”
土地托管带来综合效益。据测算,通过大型农机作业,粮食作物每亩增产10%—20%,为农民节本增收400—600元;飞防作业降低农药用量20%,提高效率300—600倍,有效防治率超过96%;智能施肥,每亩减少化肥用量15%—20%。
记者调研了解,土地托管进一步推广也面临难题:
一是用地难。基层干部反映,在农业服务主体用地方面,缺乏政策支持。建一个为农服务中心一般需要20亩地,现在地方用地指标“金贵”,拿出来干农业不容易。建议将农业生产服务主体用地需求纳入到设施农业用地范畴,满足现代农业服务需求。
二是资金难。据统计,建一处粮食烘干型为农服务中心,要投资500万元左右,除了财政支持,更多资金靠自筹,有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合作社实力差,拿不出钱,又贷不到款。天成玉米合作社理事长薛改青说,去年建烘干塔,找银行申请150万元贷款,手续都交上去了,就是贷不下来,希望政策能落地。
三是服务能力待加强。人才、资金、装备、经营能力等是新型服务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如何整合好现有资源是个考验。基层干部说,比如人才,要让农业部门的大量农技人员参与服务体系,还需不断完善机制;再比如农机,一些新型经营主体已有不少装备,如果为农服务中心另起炉灶再大量上新机器,容易造成资源浪费。
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深化服务?滕州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周茂林认为,下一步要将服务延伸到农产品加工领域,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增值,这也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赵永平)
湖南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实践
近年来,湖南省按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服务公司、服务队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采取土地信托、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托管服务方式,探索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形式总体较好。
截至2016年底,全省现有托管服务组织数量20269个,托管服务对象1037448户,托管服务面积557.16万亩,签订托管服务合同122.57万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由单一环节的服务,转变为农业生产多环节、全环节的半程或全程托管服务,服务内容由过去的统防统治为主延伸到“代育秧、代旋耕、代机播、代田间管理、代病虫害防治、代收割、代烘干、代销售、代存储”等服务。如常德市楚源公司提供土地全托管与半托管服务,全托管是以533元/亩的生产成本和100元/亩的托管费流转土地,收益归农民所有;半托管是为农民提供比市场价低10%左右的选择性服务。
随着各种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许多单一性服务组织发展成为综合性服务组织,服务规模随之扩大,大面积托管逐渐成为一种服务常态。据统计,益阳市服务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有93家,服务面积达30余万亩。同时,托管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生产综合服务能力、专业性较强,熟悉相关政策法规,能有效将托管服务与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结合起来,替代了农村大量劳动力,发挥“1+1>2”的生产效应。澧县锦绣千村种植专业合作社建立了农资采购配送、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购销、资金互助服务平台,提供保姆式服务,采用语音呼叫、短信平台等信息技术,为农户提供点对点的服务,帮助农户解决了生产过程中产前无规划、产中无技术、产后无渠道及资金拮据的难题。
据悉,湖南省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措施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依托国家试点,创新托管服务机制。各县市区积极探索购买服务内容、承接主体资质、购买服务程序、服务绩效评估和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做法,建立创新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需对接机制、服务主体的综合协调机制、服务主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出台支持政策,夯实托管服务基础。2015年,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提出了“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达到70%左右。”的目标任务。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提供物化补助等方式,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提供集中育秧、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烘干等增产增收技术推广与社会化服务。各地财政也加大对托管服务的投入力度。
(三)搭建服务平台,加强托管服务保障。加强部门综合协调,与国土、水利等部门对接,研究制定托管服务组织用地、用水、用电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服务组织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实施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托管服务组织带头人培育行动,因地制宜采取田间学校式、典型示范式、项目推动式、媒体传播式、“互联网+”式等模式,定期向托管服务组织提供技能培训、农技服务和新技术推广,进行精准培育。
(四)加大培育力度,壮大托管服务组织。金融保险服务贷款向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倾斜,鼓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政府给予保费补贴;税收政策上做到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增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发展后劲。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各项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标准化、农技推广、科技入户等农业建设项目,并给予优先安排。
(董成森 邝力荣 刘胜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