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7年9月1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湖北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已超22万个


    本报讯 从湖北省农业厅获悉,目前,湖北省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已超过22万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2686万亩。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破解“谁来种田”的重要举措。湖北近年来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由农业发展银行等4家涉农金融机构对口开展金融服务,每年安排1400万元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安排3000万元支持龙头企业打造园区产业链。

    湖北已经树立了家庭农场集约发展的“武汉经验”、农民合作社带动的“华丰模式”、龙头企业带动的“福娃模式”、社会化服务带动的“双丰收模式”等创新典型。一批种养结合、生产休闲结合的综合型家庭农场,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型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不断涌现。

    新型经营主体推动适度规模经营,目前,湖北全省通过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面积达1038万亩,占农户承包面积的22.9%,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面积达 1648万亩,占农户承包面积的36.4%。

    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对于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湖北去年家庭农场从业人员人均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农民合作社社员较非社员收入增加20%。

(李伟 袁志国)

3上一篇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