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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政银保”信贷服务新模式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与7家保险公司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庄许捷

图为山东省联社与太平洋财险山东分公司现场签约。

    8月22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与7家保险公司“政银保”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济南举行。山东省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王献玲,山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剑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崔建生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山东省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孙开连主持签约仪式,党委委员、副主任郇涛出席仪式并代表山东省联社与7家保险公司签约。

    “政银保”业务是山东省财政厅在山东省小额保证保险补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普惠金融等政策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在缓解中小微企业、“三农”经营主体和城乡创业者融资问题上的撬动作用,充分利用保险公司的履约保证保险功能,拉动银行机构的信贷投入积极性,实现政府、银行、保险、企业合作共赢的政策效应,而建立的“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参与、风险共担的信贷服务新模式。

    “政银保”贷款业务扶持对象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青岛)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经省级税务部门确认依法纳税,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域征信服务平台目录的中小微型企业,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农业种养殖大户和农村各类生产经营型合作组织及城乡创业者;单户最高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期限最长两年,贷款利率在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50%;采取借款人自愿投保的方式,保费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每年;贷款本金损失责任银行承担20%,政府财政承担30%,保险公司承担50%。

    山东省联社与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等7家保险公司签订“政银保”战略合作协议,将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三农”经营主体和城乡创业者的融资问题,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弱势群体脱贫致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服务实体经济的有力行动。

    此次签约既标志着“政银保”贷款业务在全省农商银行系统落地扎根,也标志着山东省“政银保”合作服务实体经济又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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