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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区社推进旗县出台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本报讯  8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王侠书记在内蒙古调研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指出要把学习贯彻王侠书记的讲话精神同当前正在推进的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结合起来,提高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全面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

    《意见》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要推进旗县党委、政府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目前,全区12个盟市全部出台了贯彻落实内党发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尚未出台文件的试点旗县在2017年10月末前后出台文件,其他旗县要力争在年底前出台文件。

    要继续抓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进一步梳理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重点,以“工匠精神”锲而不舍地推进试点改革工作。继续推进土地(草牧场)托管服务,继续推进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建设,稳步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要狠抓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全国总社“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大力推进薄弱空白基层社的改造重组新建工作,补齐组织体系建设短板。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到2018年底如期实现基层社基本覆盖苏木乡镇的任务;拓展基层组织服务功能,密切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系;推进基层组织信息化建设,尽快建立基层组织数据库。

    要不断推进供销合作社传统流通网络现代化改造。继续推进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建设,促进传统农资流通网点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提升农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优化农畜产品市场网络布局,发展多种形式的直供直销;完善农村牧区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重点抓好33个县域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

    要着力构建“双线运行”机制。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有条件的盟市、旗县要逐步建立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继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培育壮大骨干流通企业,加强系统各层级社有企业之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主动与总社企业进行对接,加快对传统业务的改造提升,培育拓展新型经营业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要加大人才队伍的开发、引进、培养、使用工作。建立公开选拔、层层竞聘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的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机制。积极推行轮岗交流制度。                          

 (蒙 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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