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国第一个定位支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专门文件印发。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带动更多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力争通过5年的发展,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与农业农村发展的现实需要相比,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仍面临着服务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不高的问题。《意见》提出要在7个关键服务领域发力,包括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农资供应服务、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和农产品营销服务,以满足普通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需要。这些无一不和供销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息息相关。特别是针对土地规模经营的服务问题,《意见》指出,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探索形成的“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农业共营制”等农业生产托管形式,把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普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采取政策扶持、典型引领、项目推动等措施,加大支持推进力度。今天,就让我们详细了解下这部文件,以更好地拓展服务领域,为持续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更大贡献。
加快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打造成战略性产业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日前,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深入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各类服务组织蓬勃兴起,服务领域覆盖种植业、养殖业、渔业等多个产业,涌现出全程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多种服务方式,对于更好地将普通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培育农业农村经济新业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还处于发展初期,服务组织规模小实力弱、对普通农户带动力不强等问题仍很突出,特别是随着农业劳动力减少、老龄化现象日益凸显,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事越来越多,迫切需要加快培育各类服务组织,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2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导向。201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可以说,《意见》出台,既体现了中央的要求,又顺应了实践的需要,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文件。
问:《意见》的主要政策目标和取向是什么?
答:《意见》的主要目标是,力争通过5年的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明显提高,服务市场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对现代农业的全产业链支撑作用,打造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机制高效、体系完整的农业农村新业态。
《意见》强调要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打造成战略性产业,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提供基础支撑,重点从三个方面发力:一是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意见》着眼满足普通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需要,立足服务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重点在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农资供应服务、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等7个服务领域,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二是大力培育服务组织。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服务组织,充分发挥不同服务主体各自的优势和功能。同时,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促进各主体多元互动、功能互补、融合发展。三是不断创新服务方式。鼓励各类服务组织积极提供专业化的专项服务和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促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将其作为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普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在农技推广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探索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制。
问:《意见》为什么强调服务带动普通农户?
答:我国的国情是人多地少,地区农业生产条件差异大,有的零散地块只适于家庭耕作。以普通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适合我国国情农情,具有持久生命力,仍是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普通农户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大量存在。与此同时,随着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农业劳动力素质结构性下降的问题日渐突出,普通农户在采用新技术新机具、对接市场等方面面临许多新的困难。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如何尽快提升小农竞争力,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更好地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时代命题。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让普通农户能够根据自身状况和需求,选择服务组织提供的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既能满足农户参与生产、从事家庭经营的愿望,又能将一家一户小生产融入到农业现代化大生产之中,有助于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促进小农发展与农业发展齐头并进。
问:现阶段为什么要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
答: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基础上,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专业化服务组织统一管理的农业经营方式,这是当前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农业和农民的重要形式,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
现阶段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主要有四个方面考虑。一是有利于解决我国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兼业化问题。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户呈现出明显的老龄化兼业化特征。发展农业生产托管,让农户借由服务组织的专业化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等要素导入农业生产,切实解决经营方式粗放落后、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二是有利于促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探索了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情况下,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径,在满足尚未离开土地、劳动能力不高的老龄化农民继续从事家庭经营愿望的同时,使他们分享到规模经营的便利和收益。三是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本增效。通过开展规模化的统一托管服务,服务组织可以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采用先进耕作技术、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装备作业能力,选用新品种、推广标准化生产,实现农业节本增产增效增收的多重效益。四是有利于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专业化服务组织技术装备先进,推广应用深松整地、统防统治、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高效技术的能力强,可以有效帮助和带动缺乏相应装备和技术的普通农户,助力实现农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下一步,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探索形成的“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农业共营制”等农业生产托管形式,采取政策扶持、典型引领、项目推动等措施,加大支持推进力度。
(毛晓雅)
观 点
如何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
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优质高效发展是未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是向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要动力、促进农村经济繁荣的重大举措。应理性认识不同发展模式的特点、适用范围,把握产业属性,顺应发展规律而为,引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和顺利升级。
一是注重不同模式的多元协同联动。不同发展模式同时并存、相互交织,是与不同地区的农业发展水平、经营主体结构互动的结果,均有着一定的适用范围。不同模式间不只是此消彼长的竞争关系,更多是功能互补的协作关系。在服务体系的构建上,应该注重不同模式的多元、分层、协同、联动发展,应与农业经营主体的结构演变相适应。不同地区在选择发展模式时,不宜盲目“另起炉灶”,应充分研判本地区农业发展基础,审慎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注重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二是突出产业升级的政策推动功能。对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支持,应瞄准阶段转化的关键节点,推动顺利转型升级。如在产业发展初期和转型升级时期,政策的着力点在于降低普通农户的需求表达成本和新型主体的服务使用成本,引导服务主体创新融资方式、提高技术水平、增加人才储备、提高服务能力,满足服务主体升级发展的需求规模和能力要求。在其他时期,则主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产业政策的调控引领作用,优胜劣汰,提高产业发展质量。
三是发挥产业属性的战略指引作用。从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经济、规模经济、空间协同、垄断竞争等特征出发,在经营战略的选择上,要处理好“大而全”和“专而精”的关系,注重发展、合理布局基层经营性服务机构,形成“大分散、小集中”的网络结点式空间分布格局。同时,要注意建立利益联结共享机制,形成各参与主体扮演合适角色、承担相应责任,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产业生态,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四是强调政策创新的引领引导作用。可以考虑将调控政策以对服务主体的支持转向重视高层次服务业务的培育、区域服务体系的建设,加速现有服务主体向新型服务主体的转型升级。如对规模化、高层次以及农业关键领域、环保型生产技术的购买服务进行补贴。这样也可以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速发展,形成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与农业农村经济的良性互动。
(芦千文 姜长云)
速读文件
关于加快发展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相当长时期内,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同时,以普通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仍是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加快培育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大力开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历史任务。
重要意义
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指贯穿农业生产作业链条,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于培育农业农村经济新业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拓展服务领域
农业市场信息服务。支持服务组织为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个性化市场信息定制服务,提高服务的精准性有效性。
农资供应服务。支持服务组织与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加强合作,在良种研发、展示示范、集中育秧(苗)、标准化供种、用种技术指导等环节向农民和生产者提供全程服务。
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鼓励服务组织开展绿色高效技术服务。支持服务组织开展深翻、深松、秸秆还田等田间作业服务,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指导农户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减量增效新技术,推进肥料统供统施服务,加快推广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等农业节水技术。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服务。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一批生物质供热供汽、颗粒燃料、食用菌等可市场化运行的经营主体,促进秸秆资源循环利用。
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在适宜地区支持农机服务主体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建设集中育秧、集中烘干、农机具存放等设施。在粮棉油糖作物主产区,依托农机服务主体探索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一站式”田间服务。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服务组织发展储藏、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服务,提高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强农产品贮藏保鲜冷链体系建设,支持常温贮藏、机械冷藏、气调贮藏、减压贮藏等多种贮藏保鲜设施集中连片建设。按照离产业园区近、离农产品交易中心近、离交通主干道近、离电源近的原则,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集成农产品储藏、烘干、清洗、分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粮油烘储中心、果菜茶加工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初加工“一条龙”服务。
农产品营销服务。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提供农产品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包装仓储、信息服务、标准化交易、电子结算、检验检测等服务。完善农产品物流服务,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利用农业展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网上购销对接等多种交易方式,促进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有机结合。鼓励具有资质的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互认,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准确、快捷的检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