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来,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许多同事们都处在兴奋之中。
因为在一周前,被业界称为“物流27条”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在意见第15条“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的部署中,要求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邮政局及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这项任务。
在事关全国社会经济全局的一项工作任务中,供销合作社系统与商务部、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和各省级政府一同被委以重任,这令人兴奋;供销合作社的系统业务被列为全国共同“推进”和“促进”的工作范畴,也令人兴奋。中央部署一项工作,全系统上下处于兴奋之中,这说明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职工的自豪感、工作责任感和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兴奋之余,全系统涉及物流的各个环节和方面都应该反躬自问:与国办物流降本增效的要求相对照,我们的工作达标了吗?下一步该如何做?
须重视城乡一体化建设与管理
应该指出,这不是国办第一次提出物流“降本增效”的要求。正如物流界权威人士指出,这是继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之后,再次就物流降本增效发出的重要文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国务院办公厅就同一行业相同专题连续两次发文,这充分表明了国务院领导对物流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也是物流产业地位显著提升、发展环境持续向好的重要标志。”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说。
在“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中,同样对供销合作社予以重任。在其“健全农村物流配送网络”部署中,要求供销合作社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部委一道,负责“建立农村物流大企业联盟,推动物流企业、电商企业和邮政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充分利用现有物流资源开展深度合作,推动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并规定此项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系统内涉及“农村物流配送网络”的相关环节和方面,就要问一问:工作进展如何?年底前能否完成?是否能达到“降本增效”的要求?
与去年“降本增效逐项行动方案”相衔接,国办在日前发布的意见中,要求供销合作社与相关部委和各省级政府一道,负责完成“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的任务。
具体内容有:支持地方建设城市共同配送中心、智能快件箱、智能信报箱,缓解通行压力,提高配送效率;加强配送车辆停靠作业管理,结合实际设置专用临时停车位等停靠作业区域;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等相关单位物流资源与电商、快递企业的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共享衔接,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的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加强物流渠道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对寄递物流活动全过程的跟踪和实时查询。
可以看出,与去年的“专项行动方案”相比较,国办日前发布的意见对于供销合作社的工作任务是“压了担子”的,体现了“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理念和供销合作社“沟通城乡”的经营业务特点。例如,城市供销合作社的物流配送业务,就涉及城市物流设施建设和物流车辆管理问题;无论城乡,都有对物流渠道的安全监管及能力建设问题。这两点,是去年“专项行动方案”没有提及的。也就是说,供销合作社必须承担起城市物流和城乡物流渠道监管的相关工作。
应加强物流合作降成本提效益
供销合作社与相关企业开展物流资源合作、“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的任务没有多少变化。只是在“供销合作社与相关企业开展物流资源合作”的表述上有细微差别。去年的“专项行动方案”称,要“推动物流企业、电商企业和邮政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充分利用现有物流资源开展深度合作”;今年的意见要求是“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相关单位物流资源与电商、快递等企业的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共享衔接”。除了由“被动句”改为“主动句”之外,要求供销合作社与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包括快递企业)开展物流资源合作的部署是前后一致的。无论是“开展深度合作”,还是“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共享衔接”,都是要求供销合作社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中,应当充分利用社会物流资源,避免自我封闭的“小而全”“大而全”现象,达到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目标。
应该说,提出这样的要求是有针对性、符合实际的。实际情况表明,不少地方的供销合作社及企业在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和发展农村电商中,缺乏与纵向系统规划的有机衔接和横向区域规划的统筹协调,出现了不少低水平重复建设、碎片化同质竞争、攀比式的铺摊子上项目等现象。主要原因在于缺乏现代物流的系统科学的思维,背离了物流系统追求降低成本、提升效益的核心主旨。系统内一部分企业对于发展现代物流有很高的热情,但却有意无意忽略了发展现代物流的目的,行动有力却目标模糊,这就难免出现偏差和问题。
当然,在广大农村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和农村电商方面,供销合作社不可能寄希望于利用其他行业、企业的物流资源,或坐等别的物流和电商企业前来开展物流合作,而是要树立成为农村流通主导力量的历史责任感和自觉担当,以国家队的大局意识和科学理念,在农村物流和农村电商中走出一条低成本、高效益的新路子。
供销合作社既有与外部物流企业、电商企业进行深度合作的资源,也有利用社会物流资源的实力和能力。截至2016年底,全系统已发展省级电商平台80多个、市县级电商平台1200多个,初步形成了区域型、专业型平台和全国平台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局面。“供销e家”上线两年来,累计注册会员270多万个,入驻商户4100多家,入驻商品6.6万多种,交易额34.6亿元,先后与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通信巨头,顺丰速递等知名物流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全面推进金融、信息、物流等服务落地。另外,全系统还拥有农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再生资源的数千个配送中心和上百万个经营服务网点。也就是说,我们拥有与其他物流企业、电商企业进行合作的物流资源,同时拥有与其他社会物流资源进行深度合作、提供物流服务网络及设施进行共享衔接的物流企业和电商企业。但是,无论是拥有物流资源,还是拥有物流、电商企业,在城乡物流体系的建设、完善和运营中,能够减低成本、提升效益才是根本方向和最终目标。
众所周知,城乡物流是一个融合城乡的有机系统。国办“物流27条”可以说方方面面都直接或间接与供销合作社物流系统相关。这既是政策资源,也是行业责任;既是发展环境,又是社会担当。所以,供销合作社系统相关的环节和方面,都可以经常“对标”:物流降本增效,我达标了吗?下一步应该做什么?
(作者系中国物流学会理事、特约研究员,高级物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