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西农村信用社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并重,实施减费让利政策,全力支持当地经济发展。
优惠贷款利率,降低客户借贷成本。广西农信社对库区移民生产生活贷款一律执行基准利率下浮10%,贫困户子女上学、治病医疗、扶贫开发、计生诚信户等扶贫济困的农户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一般农户经营性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在10%-20%之间,仅上述几项每年为农户减少利息支出10多亿元。同时,广西农信社对销售等发展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负责人或股东资信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20%;对民品民贸小微企业、扶贫龙头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
用足用好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实现稳增长。广西农信社在贷款风险不增加的前提下,稳妥对大、中、小型企业和个人类贷款办理续贷和展期,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减少实体经济经营压力,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强化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工作,拓展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对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实体经济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截至目前,全区农信社共办理续贷业务8767笔,涉及金额163.16亿元;共办理贷款展期5248笔,金额33.91亿元。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行减免优惠政策。广西农信社公布金融服务收费价目表,未公布收费的金融服务均实行免费。目前,全区农信社免费服务项目多达67项,其中小微企业法人账户透支额度承诺费、小微企业财务顾问业务、小微企业贷款承诺函、小微企业有条件贷款承诺函、小微企业公开统一授信承诺费等52项为主动减免项目。
(谢咏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