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为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政策支撑,对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具体的实施路径。
《意见》强调,一要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具备条件的旗(区)可将各类政府闲置资产划拨给供销合作社用于新建或改造苏木乡镇基层社,并可根据工作的需要给苏木乡镇基层社为农牧服务中心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储备人才。鼓励和支持基层社为农牧服务中心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要加强财政政策支持。2017—2020年,市财政每年以500万—1000万元作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扶持农村牧区电商运营中心、农畜产品交易市场、基层社和市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建设。各旗(区)按照1∶1比例匹配安排资金用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蒙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