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7月1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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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州社:制定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清单


    本报讯 近日,贵州省黔南州供销合作社制定出台《尽职免责失职追责清单》,将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而出现的失误、过错与明知故犯的违法乱纪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进行了细化区分,保护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给实干者鼓劲,为改革者撑腰。

    《清单》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公务员法》等党纪国法为依据,结合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际,围绕“重大重点工作事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事项”“信访维稳工作事项”明确了尽职免责情形13项和失职追责情形5项。

    《清单》明确,在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不谋私利、积极推进而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免责。在推动社企改革发展或经营过程中,存在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造成不良影响的,或不敢担当、严重失职渎职,导致社有资产流失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严肃问责。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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