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吉林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评体系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吉林和龙农商银行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一是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该行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合规风险部制定绩效考评方案、人力资源部室负责具体落实绩效考核工作。二是制定方案,强化落实。该行制订了考核实施方案,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激励约束原则,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工作纳入综合经营绩效考核,在综合经营绩效考核中占4分,占比4%。三是按季考核,实时通报。总行按季对各部室、支行、营业部考核一次,年末进行加权汇总,根据考核成绩对各部室、各支行、营业部进行综合排名,全辖通报。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工作作为评优、晋级等各项活动的的重要指标之一。
(杨春静 范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