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委改革办、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督查室组成联合督察组,对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3个县(市)和市财政局等6家市直单位进行了专项督察。
督察组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资料审阅、实地督察的形式,就配套文件政策出台、组织架构建设、农化服务开展、财政专项资金落实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察。
从督察情况看,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会后,各县(市)党委政府和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均以不同形式研究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分别成立了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列入重点改革事项,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其中,湘潭县已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其他县(市)配套文件即将出台。绝大部分市直责任单位明确了一名分管负责人、一个业务科室负责综合改革工作,并根据职能职责落实了相关配套政策予以全力支持,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形成了一定合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督察组要求湘潭市社要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协同配合,加大对各县(市)的指导,建立综合改革任务推进定期通报制度,确保综合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各县(市)要根据任务指标体系,进一步压实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全年改革任务如期按质完成。
(王希台 杜赛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