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为改革而改革,为创新而创新。”6月20日,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2017陆家嘴论坛”的演讲中表示。
王兆星称:“相对于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国的金融改革不是过快了,而是相对滞后。我国的金融创新不是过多、过度了,而是相对不足。”
因此,他认为不能因为出现了一些金融乱象,一些金融风险,就动摇和停止所必须进行的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加强金融监管、治理金融乱象,防范金融风险与深化金融改革、推进金融创新并不矛盾。
强调金融安全是基石
王兆星认为,今天中国金融的改革和发展,必须要有全球视野和经济视野。要在大的格局和视野之下,用更宽广的思维来思考来加强中国金融改革的顶层设计和科学的规划。
有股份行资管人士表示,整个监管大势下,银行理财业务有回归信贷思路的趋势。“其实委外反而是一个资管本源的思路,在做一些标准化资产的投资。但是过去一年多时间,确实是出现了一些乱象。”该股份行人士表示。
从国家层面,金融安全以及风险的防范也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金融安全也是经济安全的基石和保障。
经济进入调整和下行期,以及经济进行结构调整过程中,前期所积累的一些金融风险就会不断地暴露,同时也会出现一些新的风险,甚至会出现各种金融风险的叠加,给金融安全稳定带来了潜在的威胁,必须高度警惕和有效地加以防范。
监管协调的应有之义
王兆星还表示,要通过深化改革构建起科学有效、具有逆周期、动态调节功能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实现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监管政策的有机协调和联动。实现利率调控、信贷调控、拨备调控、资本调控以及市场流动性调控的,具有逆周期调节的宏观的金融管理体系,以有效防止各种泡沫的形成,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以及给经济造成的重创。
近年来,监管体系的改革成了市场各方关注的热点。对此,王兆星也提出了建议,通过深化改革真正构建起一个完善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包括金融监管政策和金融监管标准的统一协调体系。
王兆星的观点是,应建立机构监管、功能监管、影子银行监管、市场监管以及金融消费者保护加以相互协调全覆盖的监管体系,要建立起金融数据、金融信息的集中与共享体系。
和以前相比,今年的金融监管协调也获得了加强。比如针对资管、债券等涉及多个监管部门领域,“一行三会”也在着手制定统一的监管政策和标准。
作为“三套利”的重要监管对象,银行同业业务在今年二季度以来面临着“暂停”和“收缩”趋势。行内目前正在研究银行转型新课题,部分同业业务员工面临转岗,向零售和对公部门分流。
加强监管协调的关键是防止监管真空和重叠。王兆星强调,“要真正建立起金融风险的有效化解和处置体系,构建起一个能够促进公平竞争、有益于金融创新,既借鉴国际监管标准又符合中国实际的激励相融的监管体系。同时也要努力构建能够最大程度保护存款人权益和最大程度防范道德风险的金融安全网体系,以及对监管者的履职评价和问责体系。”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