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
构建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浙江有合作经济发展的历史传统,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沃土。早在1955年,毛泽东同志就曾对浙江省平湖新仓供销合作社同生产合作社订立结合合同的“新仓经验”批示:“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订立结合合同一事,应当普遍推行。”200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明确提出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改革。十多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构建“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战略思想和“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新要求,认真做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承担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牵头抓总责任,研究政策,组织实践,推动“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大力推进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努力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迫切需求
2006年以来,浙江省顺应农业发展新变化和农民群众新需求,积极发展以供销合作社、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产业协会为载体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与服务。通过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在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和脱贫致富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全省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64356家,经过规范化认定的共8751家。通过发挥供销合作社农村流通功能,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提高农产品流通水平;扩大基层服务覆盖面,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为农服务和市场竞争能力,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社乡镇覆盖率超过90%,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300多万亩,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5679家,成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3家,去年实现销售总额3458亿元,成为服务农民生活、促进农业生产的一支重要力量。通过规范有序开展信用合作,积极发展农业融资担保业务,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房抵押贷款,有效解决了农民生产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整合各类涉农资源,构建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为适应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迫切需求和农民群众对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化生活服务的迫切需要,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省农办着力理顺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整合利用好政府为农服务公共资源,切实发挥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业、支持农业、发展农业的作用,构建一个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综合性服务组织。2014年,抓住浙江被国务院办公厅批复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有利契机,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直接推动和分管领导的亲自带领下,会同农业、金融、供销、信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统一认识、统一部署,首先在瑞安、临海等7个县(市、区)开展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工作试点。2015年中央作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定后,省委及时研究制定了贯彻中央精神的实施意见和6个配套文件,选择20个县(市、区)推开改革,2016年在全省铺开。目前,已自下而上全面构建起乡镇、县、市三级农合联组织体系,吸纳6.61万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类为农服务组织(企业)入会,严格实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按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登记运行,成为承载全省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平台。
在构建农合联体系过程中,省农办将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涉农部门职能转变及企事业单位改革联动起来,形成生产、供销、信用三大服务功能的有机统一,为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权关系松散、服务功能单一、竞争实力弱小、利益联结不紧等问题及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竞争力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推进涉农部门职能转变及企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先易后难、水到渠成”的原则和农合联承接能力,逐步剥离涉农部门事业单位的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等经营性服务事项并优先交由农合联承担,逐步将农产品展示促销、农民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事项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转由农合联承担。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市场经济方向和合作组织性质,按照社企分开和有机融入的要求,强化供销服务功能和社有资产经营,创新基层社组织形式和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快形成适应农合联体系建设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信机构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的作用,建立健全面向农合联会员的授信服务与担保服务相衔接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示范引导有条件的合作社发展资金互助会,建立健全农信机构服务全面支撑、农合联内部监管、金融办外部监控的合作金融服务监管体系。
三、发挥供销合作社职能作用,打造服务农业生产经营综合平台
农合联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应当体现政府主导、市场决定、社会协同,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之间横向集中、纵向一体、联合发展,这就要求把县以上农合联建设成为承接政府相关职能转移或委托的载体、引领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发展的主体、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因此,农办把构建能够坚决贯彻党的“三农”政策、安全承接政府公共资源、有效发挥执行效力的农合联执行机构作为改革的关键予以重点推进,既保障农合联有人干事、有钱付薪,又不能为“五斗米折腰”,始终保持农合联组织的非营利属性。
为降低改革成本、防范未知风险,尽量利用现有组织平台推进“三位一体”建设,经过调研论证,决定利用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的优势,作出了县及县以上农合联实行“议行分立”、农合联执行委员会一般依托同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组建的制度设计,发挥供销合作社机关工作人员参公管理的有利条件,使其成为农合联高效运行管理的一支中坚力量。通过农合联执委会建设,供销合作社改革与“三位一体”改革形成叠加、联动效应,既为农合联建设强化组织保障、提供有效支撑,也有利于供销合作社参与为农服务、回归农民怀抱。
四、强化农合联制度建设,提高为农服务和合作经济发展水平
农合联体系建设源自行政力量推动,但其持续发展需要依靠市场化运行机制,适应市场竞争要求。在工作实践中,注重强化和健全农合联内部制度建设,确保其具备清晰的产权关系、灵活的经营机制和高效的融资渠道,形成较强的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搭建农合联的资产经营平台。一般由同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涉农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农合联会员合股组建,也可由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独组建。依托资产经营公司,整合供销合作社、农信机构等会员资源,创新服务机制,构建现代农业、城乡商贸和农村普惠金融三大服务体系。目前,已有7个市级、48个县级农合联单独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其余市、县农合联暂由同级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公司承担相应职能。推动县以上农合联设立农民合作基金。一般采取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按不低于20%比例上缴年度资产收益,接受政府扶持奖励资金和社会各界捐款,主要用于农合联的为农服务事业,优先用于建立和补充农村合作金融风险补偿资金。目前,市、县两级农合联均已建立农民合作基金,总规模达到17.85亿元。多渠道解决农合联的经费来源。农合联可按章程规定收取会员入会会费和年度会费,政府根据农合联执委会的人员编制安排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政府向农合联委托或购买公共服务,农民合作基金根据相关服务需要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建立农合联成员合作发展和利益共享机制。重点推进农合联会员合作化改造,夯实合作基础;推进体系合作化改造,引导上下级农合联会员之间按产业相互参股投资;推进投资合作化改造,使农合联成为农民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有效载体。
今后,省农办将继续深化“三位一体”改革,加快形成以农合联为大平台的合作服务和产业发展新格局,使其成为农村家庭经营和商品流通的服务综合体、农业一体经营和服务产业的利益共同体、农业公共服务和政策实施的供给中介体,更好地在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发挥积极作用。
坚守合作初心 坚定改革方向
自觉融入服务“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
2006年以来,浙江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的构想,积极发展以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有条件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涉农产业协会等为载体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与服务。2014年以来,作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试点省,全省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大力开展“三位一体”改革试点,全力投入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组织体系改革实践,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建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共建共享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新型组织框架和发展格局,供销合作社也在这场变革中创新了体制机制,激发了内在活力,为农服务的手段更多了、方式更新了、效能更高了。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认真担当执行机构职责
构建“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特别是“农合联执行委员会一般依托同级供销合作社执行管理机构组建”的要求,既对供销合作社现行管理体制和经营服务机制提出了重大挑战,更为供销合作社高举合作大旗、强化服务能力、坚守为农初心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全省系统强化责任担当,勇于自我革新,完善体制机制,切实承担起农合联执委会的职责。
一是组建组织机构。调整优化自身执行管理机构的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配备,使供销合作社执行管理机构与农合联执委会组织有机融合、工作协调推进、人员统筹使用。在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1个市级、50个县级供销合作社新增了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诸暨市供销合作社原先改制后仅剩“一块牌子”,承担农合联执委会后,新增了18个事业编制。
二是建立合作制度。做好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和资产经营公司两项重要制度建设。积极促进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的建立,争取政府安排引导资金,建立包括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年度增值20%的筹资机制,研究制定用于为农服务事业、涉农产业扶持和信贷风险补偿的具体办法。市、县两级农合联均已建立农民合作基金,总规模17.85亿元。市级基金平均规模5550万元,最高为丽水市2亿元;县级基金平均规模1680万元,最高为萧山区、瑞安市5000万元。牵头组建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引导参加农合联的农信机构、相关企业和其他会员一起参股。7个市级、48个县级农合联已单独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其余市、县农合联暂由同级供销合作社资产经营公司承担相应职能。
三是健全服务功能。在大力推动供销系统服务功能融入农合联的同时,积极推动会员服务功能集成、部门服务职能转移、协作单位服务嫁接、会员企业服务发展,推进为农服务功能建设。按照先易后难、水到渠成的要求和农合联承接能力,促进农产品流通、农产品品牌培育、农民合作社经营等经营性服务职能向农合联转移,促进农民素质培训、废弃农药化肥包装物回收等公共服务事项以委托购买方式转由农合联承担。
二、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积极参与服务体系建设
各地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激励社有企业融入农合联,参与为农服务,充当服务龙头。
一是参与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农资服务主渠道优势,整合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生产服务功能,促进涉农部门经营性服务职能转移和公共服务事项委托购买,建立健全以县级涉农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合作社联合社、农资公司等为主导,以合作社、庄稼医院等为基础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全省已建成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30家、庄稼医院915家,“智慧农资”覆盖2/3的县,许多地方还形成了“农合联综合化公用性服务体系+专业合作组织系列化专业性服务体系”经纬结合的特色产业服务体系。
二是参与城乡商贸服务体系建设。发挥资本运作功能,扩大与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企业合作,建立健全以物流配送企业为龙头,县城超市、乡镇商贸综合体、村消费合作社组成的城乡商贸服务体系。目前,全省已建成乡镇综合体881家、村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7200多家,实现日用品、农产品通达到乡乡村村,数十项公共服务和家政服务延伸到村。创新农产品流通业态,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中央厨房、社区菜店等模式,构建农产品配送服务体系。探索以文化为先导、体验为基础的“品牌引领+连锁专营”农产品销售方式,涌现了如“丽水山耕+丽水绿盒”等一批典型。
三是参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农信机构做好农合联会员信用等级评定、授信服务工作,农信机构对合作社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依托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城乡商贸服务体系延伸到村。引导供销系统举办的42家农信担保公司和其他主体举办的担保公司加入同级农合联,加强对农合联会员的担保服务。稳妥发展合作金融,引导有条件合作社组建资金互助会,落实与农信机构“账款分离”协作服务机制,103家资金互助会累计借款26.6亿元。
三、牢记初心,借助平台,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
大力推进服务链、产业链主体、体系的合作化改造,积极与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农合联会员合股共建服务体系和涉农产业,实现“与农民合作、让农民共享”。
一是推动主体合作化。按照“越是基层环节的主体越要用合作制来组建,越要坚持普遍持股、均衡持股原则”的要求,推进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等经营服务实体的合作制改造和消费合作社发展,引导农户、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共同参股,打造服务供给者与服务接受者的利益共同体。
二是推动体系合作化。按照让农民合作社共享全产业链利益的要求,积极构建服务链、产业链不同环节上主体之间的合作联结机制,努力形成“层层向上参股”利益共享机制、“层层向下参股”经营指导机制和“按交易额返利”分配机制,打造全链条各环节上主体纵向合作、一体经营的利益共同体。
三是推动投资合作化。发挥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众筹引领、合作投资的平台作用,引导农合联会员参股投资效益较好较稳的项目,使农合联成为发展新型合作经济、促进农民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有效载体。全省农合联目前已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67个,总投资120亿元。
通过融入“三位一体”农合联建设,供销合作社不仅拓展了发展空间、改善了发展条件、增强了发展动力,而且找到了发展合作经济之门、登上了强化为农服务之台、踏上了回归农民怀抱之路。下一步,浙江省社将认真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做好农合联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为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作出新的贡献。
顺应生产力发展 提升组织化层次
深入推进“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
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
浙江省温州市是“三位一体”建设的率先探索区。2006年12月,全省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现场会在瑞安召开,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部署推进“三位一体”新型合作。十年来,温州市遵照“新型合作”思想,充分利用温州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独特优势,不断深化“三位一体”改革。
一、逐步提高联合层次,不断提升合作组织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温州农民的联合发展,层次由低到高,大致经历了四次跃迁:
第一次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民的承包土地开始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的原则流转经营权,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随之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应运而生。
第二次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中崛起的新型服务主体,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并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经营方式。各涉农部门和供销合作社等为农服务组织都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第三次是在21世纪头十年。温州专业合作社得到迅猛发展,通过引导供销合作社和有条件的合作社增加服务功能、组建合作社联合社和产业协会拓展服务领域等方式,引导合作经济组织多种形式联合发展。
第四次是在2011年后。温州市重点构建市、县、乡三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体系,并以农合联为平台进一步整合盘活分散在涉农部门、供销合作社、农信机构、农业经营主体的为农服务资源,发展大合作、大服务、大产业,为投资联合、利益联结搭建有效平台。
二、持续拓展服务领域,着力健全为农服务体系
温州市主动顺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提出的新要求,着力将农合联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一是着力强化农合联功能。通过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农业经营体制、农村产权制度、农村金融体制、涉农管理体制等四项改革联动,将各类为农服务资源聚合到农合联平台上。这一过程中,既积极鼓励涉农部门转变职能,将经营性服务职能转给农合联承担,将公共服务事项以委托购买形式交由农合联执行;也十分强调转变职能要坚持“先易后难、水到渠成”,同步实现服务职能转移和服务方式转换,避免使农合联行政化。
二是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作用。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资服务、流通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鼓励供销合作社与有条件合作社及联合社联合,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在乡镇农合联服务中发挥组织、协同作用,延伸农资服务、拓展生产服务、承接转移服务、发展供销服务,在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城乡商贸服务体系中发挥排头兵作用。目前,全市通过供销合作社系统融入,已形成由5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08家农村经营服务综合体、2195个连锁门店组成的覆盖全市乡镇的现代流通网络。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市场占有率保持在70%以上,年农产品市场交易额达百亿元;去年实现销售108亿元、利润近9000万元,增速均超过40%。
三是有效突破金融服务难点。采取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主办的方式,在市县两级发展了9家农信担保公司,累计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34.3亿元贷款担保。充分发挥农信机构这一农合联重要会员的独特作用,将对合作社的普惠金融服务延伸到基层,消除了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目前,农信机构对首批4000多会员实行授信、信用贷款。借温州“金改”东风,发挥供销合作社组织网络优势,积极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建56家资金互助会,并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市级资金互助会联合会,为互助会提供资金余缺调剂、风险防范救助等服务。
四是积极创新特色产业服务。围绕推进温州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建立健全以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产业协会等为载体的面向特色产业的系列化专业性服务体系;通过农合联载体,大力构建以生产供销信用等公用性服务为纬线、专业性服务为经线,经纬交错、由纬到经的特色产业服务体系。目前,全市稻米、蔬菜、畜禽、铁皮石斛等生产规模较大、参与主体较多的产业,均形成了这样的经纬结合服务体系。
三、积极创新合作方式,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
近年来,温州市以农合联为平台,积极探索新型合作经济发展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一方面,全面建立市、县两级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资产经营公司这两大支撑合作经济发展的制度。目前,全市农合联已筹集农民合作基金1.75亿元,其中瑞安市筹集5000万元。农合联积极发挥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引领、经营监管、分配中介作用,建立面向农合联会员的众筹引领、合作投资服务体系,使农合联成为农民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有效载体。瓯海区由区供销合作社、农商银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共同参股组建的农合联农合实业公司,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联合53家花木专业合作社众筹投资建设温州花城项目;与区内103个薄弱村合股组建强村实业发展公司,投资建设停车场、加油站、菜农房等优质经营项目,为薄弱村开辟稳定增收渠道。另一方面,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作为农合联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积极开展农业主体“户转场、场入社、社联合”行动。各地在健全农合联商贸服务体系时,还鼓励物流配送企业分别与农民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建立按交易额返利的机制,打造生产者、流通者、消费者的利益共同体。
深化“三位一体”改革
引领合作经济发展
浙江省临海市供销合作社
近年来,浙江省临海市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的战略思想,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顺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成长和农村生产力不断发展的趋势,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服务,初步形成了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为大平台的大合作、大服务、大产业发展格局。
一、统筹制定改革实施方案
一是坚持融入大势。积极适应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的新需求,将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融入到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发展大势中,主动承担农合联理事会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和部分为农服务功能,促进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发展“三位一体”服务功能。
二是坚持联动改革。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与农业经营、农村金融、涉农管理等体制改革统筹推进,依托农合联整合各方为农服务资源,采取经营性服务职能转移和公共服务事项委托购买方式将涉农部门3大类、17项服务职能和事项转由农合联承担,使其成为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农民共建共享的有效组织载体。
三是坚持合作导向。供销合作社在农合联平台上与合作社、企业等合股共建服务体系和涉农产业,推进为农服务和涉农产业的主体、体系的合作化改造,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成为投资合作者和共建共享者,让供销合作社重回农民怀抱。
二、精心构建合作组织运行机制
一是构建组织体系。按照农有、农治、农享的原则,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服务组织(企业)联合起来,组建了由市农合联和19个镇农合联组成的农合联组织体系,吸纳了1430名会员,实现了从“低层次合作”向“高层次联合”的跃迁。
二是构建治理体制。召开农合联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并对乡镇农合联实行“议行合一”,对市农合联实行“议行分立”,依托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农合联理事会执行委员会。
三是构建基础制度。坚持“与农民合作、让农民共享”的价值取向,建立农合联的农民合作基金和资产经营公司两项基础制度。农民合作基金筹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为农服务事业、涉农产业扶持、信贷风险补偿。资产经营公司建立面向农合联会员的众筹引领、合作投资服务机制,为农合联发展新型合作经济、促进会员共建共享提供服务,并为充实农民合作基金提供持续来源。
三、着力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一是打造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合作社联合社、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涉农事业单位等为主导,合作社、庄稼医院等为基础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市农合联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20家、庄稼医院9家,配套建设“智慧农资”和网上庄稼医院体系,为农民提供农资供应、病害防治、测土配方、技术指导等专业服务,年服务面积65万亩。围绕柑橘、杨梅、茶叶、西兰花等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全产业链经营服务和全程服务,全市19个乡镇基本形成“一镇一品”产业格局。
二是打造城乡商贸服务体系。组建临海市供销超市有限公司,建立健全由19家县城超市、11个乡镇商贸综合体、980家村级便利店组成的服务网络,解决了服务农民“最后一公里”问题。针对区域内农产品经营无序竞争、优质不优价的突出问题,牵头组建临海市绿色山海农产品配送中心和省多网,建立以品牌为引领的“公司+合作社+基地+网络配送”农产品经营模式,发展消费会员4万余名,去年实现农产品销售3.6亿元,农产品价格平均溢价30%。
三是打造农村信用服务体系。与农商银行携手在全省率先建设农民信用档案,构建起“一次授信、两年有效、随用随取、随有随还”的贷款新形式,为农合联会员授信3亿元、贷款2.6亿元;设立“农村小微金融便利店”,开通农村金融“普惠快车”,30万元以下贷款实现一站式办贷;规范发展合作金融,组建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会(社)3家,建立资金互助风险补偿和利息补助机制,去年向会员发放互助金3580万元。
四、积极创新合作经济发展方式
一是推动主体合作化。引导农户、农民合作社等参股,促进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与联合,真正让农民成为股东和“主人”。小芝永泰粮食合作社联合社,形成粮食种植规模效应,种植面积占到小芝镇的90%以上,社员由成立之初的700余户增加到3528户。
二是推动体系合作化。支持农合联打通产业链、服务链不同主体的融合壁垒,形成“层层向上参股”的利益共享机制和“层层向下参股”的经营指导机制,打造纵向合作、一体经营的发展格局。上盘西兰花产业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建立育苗、生产、加工、出口为一体的生产基地7万亩,直接带动农民增收3.5亿元。
三是推动投资合作化。依托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引导农合联会员开展投资合作。在资产经营公司推动下,台联九生猪产销合作社联合276家会员生猪养殖合作社、企业,共同投资组建生猪养殖联合体,年出栏商品猪15万头,产值8亿元,2016年向社员分红返利500万元。
建设“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
探索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新模式
贵州省供销合作社
近年来,贵州省供销合作社按照中央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要求,结合贵州经济发展、扶贫开发、山地农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开展“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建设,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新型合作社组织体系基本形成,为农服务资源整合的规模效应逐步显现,助农增收的积极作用日益增强,为下一步建设全省农村综合改革“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打下良好开局。目前,全省基层供销合作社达到1351个,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创建“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232家,发展商品生产基地16万余亩,带动农户13.5万户,其中贫困农户6万多户,助农增收10亿余元。
一、推进“三社”融合,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有机整体,贵州省社将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基层供销合作社“搭台”,负责农资供应、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社员股金服务社“加油”,负责调剂生产所需资金;专业合作社“唱戏”,负责组织农民生产加工,助农增收。“三社”独立核算又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相对闭合运行的有机整体,将农业的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串联起来,将供销合作社的流通优势、股金服务社的资金优势和专业合作社的生产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为农民提供全产业链服务,与农民形成了联结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成为独具贵州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集成服务资源,为农户提供全方位服务
一是集成“供销合作”资源。依托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贵农网”电商平台,对传统流通网点进行信息化改造,使新型合作社具备网上购物、网上销售、快件收集配送、车票机票代购、话费充值、电费代缴、贵阳银行信贷办理等综合服务功能,打通“黔货出山”“网货下乡”双向通道;围绕农业生产各环节,在做好农资供应基础上,联合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基层站所,积极发展庄稼医院、科技信息服务站,为新型合作社提供测土配方、农技推广、信息收集发布等服务;积极探索“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等办社模式,推进新型合作社与社区服务中心、农村集体组织等机构合作,广泛吸纳致富能人、产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增强与农民在组织和经济上的联结。“贵农网”上线运营一年来,已在省级和2/3的县建立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在乡村布局5609个电商服务站,开辟物流线路100余条,实现“黔货出山”19亿元,供销合作社服务已覆盖全省1358万农村居民。
二是集成“信用合作”资源。坚持社员制、封闭运行,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承诺固定回报的前提下稳步发展社员股金服务社,为社员提供方便、快捷的内部资金互助,提升新型合作社为社员服务的能力。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与省农村信用联社、农行贵州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参与地方农信社改制,探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社员股金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救助机制,规范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为新型合作社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引导贫困户把扶持类财政资金和“精扶贷”等资金,入股“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专户管理、集中使用,变扶贫资金“一次性投入”为“持续性见效”,帮助贫困户实现收入稳步增长。“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已发展社员9万多户,累计吸收股金近27亿元,为社员调剂资金近35亿元。
三是集成“生产合作”资源。采取产权结合、牵头领办、业务连接、项目扶持、融资支持等方式,吸纳农民、产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形式,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合作社的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建设、品牌化经营,促进农村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塑造贵州农产品绿色、有机的生态品牌形象。协调本地区同一产品或产业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行大小联合、配套联合、强强联合,扩大规模和效益,实现抱团快速发展。目前,全省依托供销合作社组建了9个市(州)级、68个县级和125个乡镇级农合联,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388家,有效促进了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
三、争取政策支持,保障改革试点顺利推进
按照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强调“贵州要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的要求,贵州省社争取省委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任务交由供销合作社承担,在赴浙江考察“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建设和深入省内9个市(州)、27个县(市)、152个乡镇调研基础上,提出贵州“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建设两步走的方案,获省政府批准实施。加强与州市党委政府、省直部门协调合作,分别与铜仁市政府和黔西南州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联合推进“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贵农网”建设的实施意见》,与省扶贫开发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联合推进“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贵农网”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与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广电网络公司等省直厅局单位达成合作协议,为推进“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建设创造良好氛围。
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大力推进专项试点工作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
近年来,江苏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精神,重视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火越烧越旺;全省供销合作社抢抓机遇,努力落实联合社参公管理,重点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服务功能提升,为农服务基础明显加强;各级供销合作社紧跟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大力建设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和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为农服务“国家队”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今年以来,江苏省供销合作社按照中央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围绕改革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积极开展专项试点工作,不断将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科学谋划抓统筹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省社组织开展“四联系四加强”活动,调研走访36个市(县)社、57个基层社、35家企业和26户困难群众,督促检查综合改革落实情况,了解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供销合作社的需求,进一步明确了深化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二是科学统筹,认真谋划。研究明确了2018年底前全省系统基层组织改造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电子商务、省市县联合社内部治理机制、省属社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协调省政府于6月中旬召开现场推进会,启动实施《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7—2018年)》。
三是全面发动,重点探索。主动发挥全国总社综合改革联系省的示范作用,江苏省社和6个区(市)社、38个县社研究制定了54项专项试点实施方案,围绕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规范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等改革难点进行探索,力争在全国率先突破。
四是积极贯彻,申报试点。按照总社开展专项试点申报通知要求,江苏省社积极组织系统单位申报,加强政策协调沟通,研究确定试点层级范围,评估论证试点实施方案,最终向总社报送了19家单位的专项试点申请及实施方案。
二、围绕重点抓突破
一是大力建设“农综社”。按照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的要求,以建设农民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为重点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强化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在兴化临城镇开展综合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建设试点,整合为农服务资源,开展生产、供销和信用合作;在东台时堰镇开展为农服务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试点,提供生产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基础金融服务,并对社员进行股金分红和二次返利;在句容郭庄镇开展消费合作社建设试点,以优惠价格为社员提供产供销一条龙系列化服务;在江都小纪镇开展村社共建、以村为单位成立综合性合作社试点,抱团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对农民进行返利式分红。
二是积极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扩大农业生产服务规模,依托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流转、全托管、半托管等社会化服务,今年新增100万亩服务面积。推进农村三产融合,今年重点围绕农村流通、农产品加工、农业生产服务、农业观光旅游等领域打造89个产业融合综合体。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今年建设48个功能齐全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生产、加工、贮藏、营销、科技、信息、融资、保险等“一站式”服务。
三是全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农村流通网络信息化建设,推动苏农公司“益农信息服务社”科学运营和“供销网城”智慧乡村综合服务站入镇进村,对4.8万个连锁终端和1.6万个农村综合服务社进行信息化改造,夯实电商发展基础。加快县级电商运营管理服务中心和乡村服务站点建设,打造以全国总社“供销e家”和省社“地平线”电商平台为龙头、县级电商运营中心为节点、基层网点为终端,上下贯通、覆盖全省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全年电商交易额力争突破200亿元。
三、强化合作抓配套
一是争取党政支持。省级和10个地市级党委、政府已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其他3个地市即将出台,县级党委、政府今年底前全部出台文件。南京、泰州、宿迁等市明确由供销合作社牵头负责农村电子商务的规划、建设和发展;无锡、盐城等市明确由供销合作社牵头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近3年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供销合作社扶持资金7.86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60亿元以上。
二是加强部门合作。各级供销合作社主动与农办、农业、商务、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金融等部门和单位合作,共同开展农业生产、流通、金融、农村电子商务以及综合服务。积极承接菜篮子工程建设、益农信息服务社建设营运、经济薄弱村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集中处理、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回收处理、公益性批发市场建设运营等政府购买服务。
三是强化系统联合。争取省财政扶持资金采用“因素法”,向改革试点单位、联系点、20强县级社和重点项目倾斜,筹划设立合作发展基金,密切层级联系。利用中央财政“惠农”工程资金,投资入股市、县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电子商务类企业,加强层级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