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6月9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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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支持推广农用无人机


    本报讯  为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步伐,支持农业新型经营服务主体持续健康发展,助推为农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跃升,立足“建设服务全疆的无人机飞防服务中心”工作目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先行先试安排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启动实施了农用无人机推广使用“以奖代补”项目。项目具体由昌吉州供销合作社和农机局负责实施。

    该项目采取“先购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台农用无人机按照不高于项目销售价30%比例进行财政补助,即18升电动八旋翼植保无人机每台补助3.3万元;20升电动多旋翼植保无人机每台补助3.8万元。2017年昌吉州计划通过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购置农用无人机50—60台。

    据了解,列为补助产品的农用无人机,均具备卫星精确导航定位、自主返航,自动规划边界航道、自动记录作业面积,仿地飞行、断点续航、自动规避障碍物、变量喷雾控制等技术和功能。 (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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