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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农药不能再“叫好不叫座”

本报记者 汪 洋

    谈起生物农药,业内人士往往会给出以下几种评价:一是产品低碳、环保,符合国家提倡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方向;二是与化学农药相比,生物农药见效慢、使用成本较高;三是研发生产投资成本大、经济效益差、回报周期长……总体而言,虽然生物农药产业在我国孕育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在应用推广方面却呈现出“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

    近日,由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主办的第八届生物农药发展与应用交流大会在青岛召开。来自行业主管单位、科研院所的领导、专家,全国各地的农药检定所、植保部门负责人以及生物农药科研、生产、推广、应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代表近300人齐聚一堂,共商生物农药发展大计,共谋生物农药发展“春天”。

    理性认清产业真实现状

    “我国现有260家生物农药生产企业,约占全国农药生产企业的10%。生物农药制剂年产量近14万种,年产值约40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到整个农药总产量和总产值的11%左右。”据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药效评审处副处长王晓军介绍,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我国已登记的各类农药制剂数量共计3.56万个,涉及到670多种有效成分。其中,生物农药制剂登记3575个(含抗生素),涉及到105种活性成分,分别占整个农药登记数量的10%和15.7%。而目前美国已登记的生物农药制剂1420个,占总登记制剂数的8.3%;登记的生物农药有效成分248种,占总登记有效成分数的20%。由此可以看出,在有效成分占比方面,我国同美国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此外,从登记的有效成分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生物农药登记依然集中在以阿维菌素为首的抗生素类产品。截止到2016年底,我国农用抗生素类产品共有2279个登记,占整个生物农药登记数量的64%左右,其中仅阿维菌素产品就有1649个,占整个生物农药登记数量的一半左右,登记产品较为单一。

    另据行业权威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生物农药出口前十的国家分别为越南、巴西、古巴、印度、美国、安哥拉、秘鲁、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和哥伦比亚,主要集中在一些欠发达国家。生物农药出口约3000吨,出口金额4693万美元,分别较2015年大幅下降31.59%和40.63%。2016年,我国农药出口产品数量137.25万吨,出口金额56.16亿美元,生物农药的出口量及出口金额分别占比0.2%和0.8%。由此可以看出,生物农药的出口占比甚微,甚至可以忽略不计,与我国农药出口大国的地位严重不符。

    “在当前市场上化学农药占据主流的情况下,生物农药想要成长就需要修炼更加强劲的内力。”中国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副所长邱德文告诉记者,虽然目前生物农药占据的市场份额有限,但还是有很多专家和企业正在潜心研究、默默开拓市场。此外,当前生物农药产品剂型已从不稳定向稳定发展,由剂型单一向剂型多样化方向发展,由短效向缓释高效性发展,目前已有多个生物农药产品获得广泛应用。在技术水平方面,我国也已经掌握了许多生物农药的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制的技术路线,有的研发水平与世界水平相当,成为中国农药走向世界的代表性产品。

    多方位把握发展新机遇

    “生物农药作为绿色农药的典型代表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新机遇。”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司长陈友权认为,生物农药推广与应用和四方面因素紧密相连。第一,绿色发展新理念将加速推进绿色农业的发展,生物农药作为绿色投入品的一种将发挥重要的作用;第二,生物农药的产品优势将在大力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的实施过程中起到重要的支撑和集成作用;第三,各种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出台,将对生物农药的发展应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第四,随着各地对于生物农药产业的扶持力度逐年加大,生物农药推广在财政补贴、政府购买和项目带动等方面获得了重要的帮助。

    “生物农药产业发展态势总体趋好,通过不断努力所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需要业内更多从业人员持续交流、不断呼吁、大力宣传……”陈友权同时对生物农药领域的研发、生产和相关经营单位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抓住机遇,再创佳绩;二是要搭建平台,共谋发展;三是要利用资源,寻求合作;四是要加快创新,加速转化。

    关于我国生物农药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会长刘永泉介绍说,一是生物农药在克服困难中发展,成绩喜人。随着国家对生物农药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投入不断增加,用户和社会对生物农药的认知度也在上升,生物农药生产和科研能力不断增强,新产品不断涌现,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二是在机遇中前进,充满信心。推广应用生物农药成为我国农药发展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战略性选择,也为我国农药产业和产品的优化结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三是形成共识,推进生物农药加快发展。生物农药前景虽好,困难不少,潜力很大,任务艰巨。要充分抓住生物农药的发展契机,认清形势,顺势而为,花大力气在生物农药领域建功立业。

    “生物农药发展需要群策群力,更需要多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刘永泉建议,一是要加大对生物农药的支持与宣传力度,二是要强化生物农药研发和生产力度,三是要加强资源整合与新产品推广力度,四是要共同搭建生物农药推广应用平台。

    新《条例》带来新变化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即将正式实施。其中,新《条例》在一些细节上做了重大修改,并新增了更多新的内容。那么在生物农药领域,新《条例》又做出了哪些修改,提出了哪些要求?

    “虽然新的《农药管理条例》并未对生物农药进行具体规定,但新《条例》多项政策都倾向于生物农药,无疑是为生物农药撑起了‘保护伞’。”会上,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副所长刘学介绍说,新《条例》规定,国家通过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措施,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并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这为生物农药的研发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进入21世纪以来,传统的化学农药研发愈发困难,研发一种新活性成分往往需要花费2亿美元和近10年时间,而研发一种生物农药一般只需要花费400万美元及3-4年时间。生物农药大大缩短了新活性成分的研发成本,这对于研发资金不足的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此外,新《条例》也加大了对假劣农药的打击力度,明确提出了非法添加化学农药隐性成分是生物农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规定了在农药中非法添加其他成分的处罚措施,这为监管生物农药产品质量打了一剂强心针。众所周知,我国生物农药的抽检合格率一直较低,而此次新《条例》对假劣农药处罚的规定,必将会对目前较为混乱的生物农药市场有所整顿,还良心企业和种植者一片净土。

    “我国生物农药产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产品标准多为企业标准,缺乏一致性,而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和有效成分定性定量分析的方法,是制约生物农药登记注册和商品化进程的因素之一。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打造生物农药行业标准,营造生物农药纯净的市场环境。”王晓军补充说,“新《条例》配套细则中,对生物农药登记程序以及资料的简化已有明确规定,希望相关登记单位要密切关注政策变化。”

    “两颗心”助力推广应用

    前景很美好,路途很遥远。会上,某生物农药企业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首先,生物农药的推广应用问题是最大的“拦路虎”。与化学农药相比,生物农药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使用技术复杂、配套施药器械跟不上、整体价格偏高、见效慢、而且在推广中,如果技术服务不到位,很容易导致终端用户的不信任。其次,某些不正规企业违规添加隐性成分,或肆意夸大宣传靶标范围及防效,最终造成农民对整个生物农药失去信心。此外,因为效益问题,多数经销商不会将生物农药作为最优选择,往往对生物农药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最后,生物农药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和有效成分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生物农药登记注册和商品化进程。

    “推广应用生物农药,对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其意义和作用毋庸置疑。然而,怎样才能被农民接受,怎样做到普遍应用,这就是长期困扰大家、业内议论纷纷的生物农药‘叫好不叫座’问题。”国家生物农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杨自文表示,生物农药要真正步入发展的“春天”,还需要政府层面的更多支持,如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中生物农药产品的比重;简化生物农药审批程序;比较难治的病虫害由政府出面以项目资助的形式,组织生物农药方面的专家联合攻关;加强农产品残毒检测,从流通领域倒逼生产环节使用生物农药等。 在企业层面,要不断提高产品效价,降低生产成本;维护好生物农药品牌形象,杜绝造假,探索绿色防控、综合防治技术集成,发挥生物农药在农产品防治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生物农药再好,关键在农民愿意用,更重要是如何指导他们科学使用。”对于推广生物农药的艰辛,桂林集琦生化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正深有体会:“你说生物农药好,农民光点头但不用。要帮助农民解决他们最头疼的病虫害防治问题,要解决化学农药解决不了的问题。”他坦言,普及推广生物农药任重而道远,要想打开新局面不仅需要一颗对农产品安全负责任的永恒初心,更需要有产、学、研、推等领域从业人员会抱成团促发展的决心。“一是要不断研发高效的生物农药产品;二是要在作物生长栽培全过程推广应用生物农药套餐技术;三是树立示范典型,用实际效果让农民相信;四是要持续不断地培训农民,特别是进行应用技术的培训。”郭正表示,通过上述努力,才能逐步转变农民依赖化学农药的传统观念,树立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新观念。只有农民的观念转变了,生物农药的普及推广才能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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