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中央吹响扶贫攻坚战的号角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有关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以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引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来抓,积极引导全疆83家行社与贫困农户有效对接,以“贫困不除对不起历史”的使命感,以“群众不富寝食难安”的责任感,努力提高金融支持扶贫工作的广度、深度和精度,做好贫困地区普惠金融服务,确保扶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坚持目标导向,着力实现精准扶贫
金融精准扶贫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系统工程,金融力量的支持与配合是撬动这项工程的基础,新疆农信社经过一年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总结了一定的经验。
(一)金融精准扶贫战略初现
201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统一安排和部署,新疆农信社负责21个重点贫困县市和42个非重点贫困县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涉及43万贫困户,158万贫困人口,占全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64.23%,占全疆金融扶贫县市任务的81.8%。截至 2017 年 3 月底,全区农信社各项存款余额3018.6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423.10亿元,同比增加278.48亿元,其中:涉农贷款 1495.86 亿元,比年初增加122.35亿元,增幅8.9%,较全区农信社平均水平高 10.36个百分点。加大对特困连片地区和脱贫摘帽贫困县进行重点支持,今年南疆四地州新增发放贷款112.57亿元,同比增加116.36亿元,信贷的增量和增速高于全疆水平,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覆盖率高于全疆各地州,有力地支持了南疆四地州区域性整体脱贫攻坚。
累计发放扶贫贷款87.02亿元,户数达33.91万户,覆盖54.78%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额 58.85亿元,占比67.63%。南疆四地州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47.46亿元,占全区农信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的80.56%,今年由农信社承贷的8个脱贫摘帽县市中,5个县贫困户贷款覆盖率已超过60%,为各县市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领导分片包干压实工作责任制
金融精准扶贫承载着党和政府对农信社的信任,也承载了农村信用社的历史责任,更承载了158万贫困人口的殷切期盼。为了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自治区联社注重顶层设计,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扶贫专项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实行了联社领导班子分片包干制,领导亲自带队督导、检查、调研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为农信社支持精准扶贫找准路子、搭建平台、创新措施,同步融入全区精准脱贫攻坚战。明确工作目标,2017年自治区联社提出金融精准扶贫要实现“三个全覆盖”目标。即对贫困乡镇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效信贷需求调查全覆盖、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投放全覆盖,惠及63个县(市)、1802个乡镇、40.96万户、142.82万贫困群体。
(三)多方联动创新扶贫信贷模式
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出台以来,自治区联社及时下发配套制度和作业流程,农信社配合乡村扶贫领导小组逐户走访调查,逐户建立信用档案,不断优化贷款审核审批流程,通过联合审批、一站式办理等多种方式,提高审批放贷工作效率;积极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扶贫再贷款,积极向当地政府申请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对有贷款意愿、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及时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在利率、期限、额度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通过扶贫再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一系列合作,建立了“政府+农信社+创业贫困户”的创新式扶贫信贷模式,采取“授信管理,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方式,实现了贫困创业发展资金“贷得到、用得对、还得上”。
(四)重点向特困连片地区发展项目倾斜
充分运用扶贫开发成果,帮助贫困户实施好发展项目,确保扶贫信贷的精准性、有效性和持续性,这也是我们发展的必经之路。新疆农信社将金融扶贫与美丽乡镇规划衔接。加大对南疆地区美丽乡村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支持南疆乡村建设向新起点、新平台、新高度发展。将金融扶贫与农网建设改造、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大力支持南疆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业集配中心、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等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对列入贫困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的优势产业、专业市场、物流基地给予信贷支持,从而拉动就业,真正从“输血”向“造血”转化。
(五)强化管理,扩大金融精准扶贫覆盖面
全疆农信社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丰富金融产品,积极发展“安居富民贷”“妇女创业贷”“就业创业贷”和“生源地助学贷”等惠民扶贫贴息小额担保贷款产品,力求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满足贫困群众信贷资金需求,着力扩大金融精准扶贫覆盖面。截至 3 月末,扶贫类贷款余额达33.91万户,87.02亿元,户数和金额分别较年初增长15.37%和5.7%,贫困户覆盖率达54.78%,较年初增加8.62%。脱贫攻坚主战场喀什地区覆盖率达72.83%,特别是伽师县、岳普湖县、麦盖提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和丰县、英吉沙县、泽普县、巩留县、沙雅县、巴楚县、疏附县等覆盖率超过80%。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初步形成,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六)把社会扶贫作为金融扶贫的有力补充
将金融扶贫与“访惠聚”活动紧密结合。自治区联社以“访惠聚”活动为切入点,全面构建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扶贫格局。“访惠聚”活动开展3年来,全系统先后选派433名干部奔赴120个村开展驻村工作。按照“1+2+5”的总体要求,利用村民大会、各类文体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攻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帮助村民树立劳动致富的思想观念,由“要我脱贫”转变为“我要脱贫”,有了脱贫的意识还需要有脱贫的技能,为帮助村民掌握科学生产和田间管理技能,积极与农科院协调合作开展农业技术帮扶活动,召开农业生产现场培训会,免费为农户赠送近千册农业技术资料,邀请小麦、花生、红枣、核桃等种植管理专家,深入田间地头为村民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4次,累计培训人数450人次,并结合入户走访,解决农户信息、技术、资金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打赢扶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环境。
将金融扶贫与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紧密结合。自治区联社把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作为社会扶贫的重要抓手,领导率先垂范,勇挑重担,在全系统的社会扶贫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结对认亲活动按照“把困难亲戚留给领导”的原则,从自治区联社领导、机关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业务经理和副经理、一般员工顺序,分别与驻村点的最困难户、困难户、较困难户和一般困难户结亲认亲,了解掌握结对户的思想动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帮助结对户理清发展思路,提供发家致富的信息,推广现代农牧业技术,协调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促进民族团结和安居乐业,自治区联社干部员工用真情浇灌亲情之花,用真心培育民族团结的土壤。
二、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工作中的困难与不足
为做好今年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今年3月,自治区联社派出六个工作组,由联社领导亲自带队,对农信社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进行督导调研,总结取得的成绩和亮点,查找不足和差距,通过对一年来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和梳理,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充实攻坚举措,完善了政策体系,更加突出了合力攻坚。通过这次调研了解到,多种因素制约了金融精准扶贫的实效。
(一)部分地区对政策的解读不到位
以往的扶贫模式在一些地区、一些干部心中已根深蒂固,曲解了金融精准扶贫政策的主导思想,影响了信贷资源的精准投放,集中表现在:部分县、乡、村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理解和宣传存在过度解读,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申请 5 万元以内 ,3 年期贷款”的扶贫政策,解读和宣传为“无论是否符合就业创业潜质和还款能力等贷款条件都可申请扶贫贷款,并且要求顶格发放,有的干部甚至把解决贷款当成脱贫标准;同时,部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严重,对银行扶贫信贷资金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农信社发放的金融扶贫贷款是政府给的救济款,贫困户获得贷款后不用考虑后期还贷事宜。
此外,贫困地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贫困群体信贷违约成本低,导致扶贫贷款风险高企,这些因素都影响了信贷资源的精准投放。
(二)扶贫机制未形成有效合力
虽然多部门均出台了相应的扶贫实施意见、政策和办法,但部门之间扶贫合力尚未形成,协调、推动部门之间、地县之间、行业之间充分沟通、密切配合的链条和渠道还不畅通。
(三)金融精准扶贫落地遇瓶颈
金融精准扶贫攻坚活动开展近一年来,一些县市尚未配套建立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扶贫资源尚未真正形成合力;一些县市的贴息资金、风险补偿金、扶贫再贷款尚未到位,已成为影响农信社推进金融精准扶贫的重要障碍。
(四)“六个精准”落实有待加强
落实扶贫工作“六个精准”,实现对扶贫资源的精确化配置,对贫困户的精准性扶持,对贫困人口的精细化管理,让相关承担扶贫任务的单位之间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做到有的放矢。但是,从目前各承贷金融机构支持精准扶贫情况看“六个精准”落实情况并不十分到位:一是扶贫对象不够精准,自治区与基层扶贫办的数据有出入;二是项目安排不够精准,有些县市未按“五个一批”的要求确定脱贫路径,贫困户获得贷款后,项目无着落,资金长期闲置;三是资金使用不够精准,贷款资金不能专款专用。
(五)产业带动脱贫缺乏利益联结机制
产业扶贫如何结合市场、用市场化的手段做扶贫,使产业有长期的可持续发展,滚动后持续产生效益,是产业扶贫中的最大挑战。如何让资金、贫困户、能人、产业形成利益联结机制,激励农民的自发性和动力,成为真正要解决持续脱贫的难点和关键。
(六)未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政府与承贷金融机构尚未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贫困信息不能实现有效共享,造成信息不对称,一方面承贷金融机构不能精确掌握贫困户基本信息,对接金融扶贫工作有力使不出;另一方面对“回头看”“挤水分”排除的、并且已经享受贷款优惠政策的非贫困户仍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录中。
(七)部分行社存在畏难情绪
从农信社自身来看,在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存在畏难情绪。一是贫困村、贫困户多是位于自然条件较差的地方,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薄弱,加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公共服务水平较低,还存在灾年返贫、因病返贫的情况,金融扶贫工作风险大,成本高;二是贷款管理要求资金要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实施严格的信贷责任追究制,因为担心贷款发生风险影响自身业绩,信贷员有畏贷、惜贷心理。
三、坚持效果导向,全力提升金融精准扶贫效能
着力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工程出现的基层群众不了解、行社有顾虑、组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精准性和覆盖面,对实施金融精准扶贫对改革创新扶贫工作体制机制,加快转变扶贫开发方式,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扶贫大格局,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对金融精准扶贫政策进行再学习、再解读、再宣传
地方党政要加强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引导农信社发挥优势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对广而分散的贫困户提供金融精准对接服务;加强对扶贫干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业务知识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其做好工作的本领。
积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对精准扶贫服务政策的宣传,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对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政策的了解。
(二)建立各部门互相联通的协作机制
政府要协调产业政策与财政政策、扶贫政策等有效对接,推动多个部门、地县、行业之间多类资源的集聚,促使相互配合连接顺畅,确保扶贫工作有序开展;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联席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或联席会,研究部署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听取金融扶贫工作的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效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合力。
(三)加强政策激励构建金融扶贫长效机制
政府要重视加强财政与信贷政策配合,发挥财政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实施“金融+财政”联动的金融扶贫模式,对推进金融扶贫工作成效显著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税收等多方面政策倾斜,如社保资金、民政资金、项目资金及财政性存款与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放情况相挂钩,发挥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结合的杠杆撬动效应,调动承贷金融机构扶贫积极性。
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对金融精准扶贫业务发展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帮助农信社有效处置精准扶贫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隐患,适当提高对贫困地区精准扶贫贷款的不良贷款容忍度。
保险机构要积极发展农村保险市场,建立健全贫困地区风险保障体系。根据县市农业发展特点,创新农业保险险种,在现有保险险种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积极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提高承贷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
(四)切实发挥脱贫攻坚政府主体责任
加紧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调查、认定、登记环节等各项工作,做到不因工作疏漏落下一位贫困户,也不麻痹大意将非贫困户纳入统计结果。可喜的是,自治区扶贫办已着手开展这项工作,于4月16日启动“自治区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完善指导和复核工作”,历时1个月,指导南疆四地州33个县市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的作用,注重对获贷贫困户的跟踪问效、搞好贷后服务。要积极为获贷贫困户实施项目提供市场信息,技术服务,多为贫困群众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解决项目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扶贫小额信贷真正成为贫困群众脱贫的启动器。
县市、乡镇、村要进一步明确,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的调查、审查和贷后管理是由当地政府负责,要切实担当、严格把关。避免承贷金融机构重复调查、审核,拉长办贷的环节,提高办贷效率,加快贷款的发放进度,确保不误农时、不误农事、应贷尽贷。
(五)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让优质产业“牵手”贫困户
在开展金融扶贫工作中,地方党政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和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推广银政、银担、银保、银税等联合增信模式,使其为贫困人口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实现批量脱贫。要将总体扶贫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脱贫规划与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农信社将金融扶贫与整体扶贫规划有机结合,择优支持特色农村企业发展,发展产业融合,带动农民增产增收,尤其是帮助缺乏谋生技能、缺乏发展项目、自主脱贫能力不足的贫困户摆脱贫困,杜绝扶贫贷款资金被闲置,杜绝盲目投放扶贫贷款、降低金融扶贫质效等行为。
(六)搭建扶贫信息共建共享大平台
强化农信社与县(市)、乡(镇)两级扶贫办沟通对接,全面了解扶贫资金政策,深入贫困县乡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诉求,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以基本数据来源,构架金融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运行,系统除了涵盖贫困户信息以外,还可以将各种政策和信息同时发布,让各家承贷金融机构及时了解情况,进行有效对接。
将“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调查摸底结果,与承贷金融机构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建,为全疆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完成授信评级,有效解决农户贷款难的“老大难”问题,推动普惠金融在农村的广度和深度,让更多的农户和贫困户获得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七)合力破解贷款难问题
下一阶段,新疆农信社要紧密围绕当地党委、政府脱贫攻坚规划,找准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切入点,切实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与帮助贫困农户脱贫有机结合起来。自治区联社将对态度上不积极主动,工作上缺乏担当,制度上有章不循,业务上相互推诿,风险防控上熟视无睹的行社进行执纪问责。针对违背廉洁自律准则,在发放贷款过程中吃、拿、卡、要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农信社经办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新疆农信社要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好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方法步骤,确定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任务,着力解决好不愿放、不会放、不敢放的问题,对当前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部门衔接不到位、贷款渠道不畅通、流程不清晰等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开辟扶贫小额信贷“绿色通道”,优先受理贫困人口授信申请,建立完善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程序、减少贷款环节、优化贷款环境、缩短办理时限,全力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优质服务。
为提升全疆农村信用社精准扶贫信贷管理水平,激发信贷人员工作积极性、主观能动性,促进勤勉尽责,规范问题授信的问责与免责管理,自治区联社计划制定《新疆农村信用社精准扶贫授信工作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切实鼓励信贷员做到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应贷尽贷。
地方党政应主导加快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打击恶意套取政策红利、逃废债务的行为,通过道德惩戒,法制惩戒和舆论监督等手段,规范信用秩序,树立“讲信用,可贷款,早脱贫,有尊严”的诚信理念,提高贫困地区各类经济主体守信意识;广泛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表彰诚实守信的贫困农户、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使贫困地区各类经营主体学会利用金融致富,做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
同时,政府应进一步从政策上明确扶贫小额信贷的承贷金融机构由县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扶贫小额贷款损失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80%,承贷金融机构承担20%,打消农信社超越扶贫责任划分范围承担扶贫任务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