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拓展领域 创新模式 推进改革 构建农村服务大平台


    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

    广东省供销合作社

    北京市平谷区供销合作社

    天津市宝坻区供销合作社

    山西省长治市供销合作社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供销合作社

    辽宁省盘锦市供销合作社

    上海市宝山区供销合作社

    安徽省宿州市供销合作社

    福建省龙岩市供销合作社

    河南省洛阳市供销合作社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供销合作社

    重庆市大足区供销合作社

    四川省绵阳市供销合作社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供销合作社

    陕西省榆林市供销合作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供销合作社

    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供销合作社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供销合作社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供销合作社

    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供销合作社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供销合作社

    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供销合作社

    海南省琼海市供销合作社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供销合作社

    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供销合作社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供销合作社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供销合作社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供销合作社

 

    成绩展示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

    五大创新点激发改革活力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以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合作金融体系、管理体制五大创新为重点,在推进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体系建设中打造了引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新平台,在推进规模化服务中实现了农业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的新突破,在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中实现了供销合作社经营实力的新提升,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中激发了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新活力,圆满完成了综合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为全系统深化综合改革创造性地探索出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

    构建市场化服务“三农”新机制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在省委、省政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推动下,主动融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发展大势,大力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搭建起了服务“三农”的综合平台,形成了市场化服务“三农”的新机制,逐步形成了农民获利、多方受益、政府满意的良好局面,在深化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改革方面为全系统探索出了宝贵经验。截至2016年,已全面建成市、县、乡三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写入2017年中央1号文件。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

    积极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推动下,着眼现代农业发展,积极探索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依托打造土地托管服务圈,以“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创新工程为引领搭建协同为农服务机制,以“3控3×6+1”双线运行机制为核心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较好解决了“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难题,为全系统探索出一条以服务规模化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子。在推进综合改革中,供销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和经营实力不断得到提升,连续3年获得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第一名。

    广东省供销合作社

    以社企为抓手强化组织创新

    广东省供销合作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策部署,以做强做大社有企业为抓手,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为保障,加快推进组织、经营、服务和管理创新,在现代经营服务体系、为农综合服务体系、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是在推进经营服务体系上下贯通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为市场化程度高、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不足、基层社相对薄弱地区的供销合作社“改造自我、服务农民”提供了借鉴。

    北京市平谷区供销合作社

    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

    北京市平谷区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以服务“三农”为主线,紧密结合首都城乡一体化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积极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多措并举加强为农服务,构建覆盖全区的农资经营连锁网点108家,与“供销e家”对接打造线上线下农产品销售渠道,2016年销售鲜桃1875万公斤,助农增收1.4亿元,与中科院合作建设科技创新实验基地,培育世界级优质果木,引领农业生产实现科技创新,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的认可。

    天津市宝坻区供销合作社

    以双线运行拓展社区综合服务

    天津市宝坻区供销合作社积极探索城市供销合作社发展之路,加快建立双线运行机制,大力拓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548家;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庄稼医院,为农民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注册农产品品牌33个,年实现农产品销售额2亿元;建成蔬菜棚室110个,示范引领带动农民增收致富。2016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34.8亿元,上缴税金1.8亿元,各项指标连续3年实现10%以上增长。

    山西省长治市供销合作社

    “四个创新、四个突破”拓展农业服务领域

    山西省长治市供销合作社紧扣“四个创新、四个突破”的总要求,大力拓展农业服务领域,建成惠农服务中心17个、村级惠农服务站190个,托管服务土地面积113万亩,服务农户20.9万户;积极创新经营服务模式,建成大中型购物广场、综合超市48个、配送中心37个,组建电子商务公司10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吸纳3100名农民社员加入基层社,建成综合服务中心926家。2016年,全市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23.28亿元,连续8年荣获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绩效先进单位第一名。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供销合作社

    以土地托管为重点拓展农牧服务领域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新供销、大合作”的发展理念,大力拓展以土地托管为重点的农牧服务领域,建成农牧综合服务中心22家,托管服务土地面积30万亩;推进“三位一体”的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体系建设,恢复新建新型基层社47个,领办创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779个、合作社联合社12个;构建四级网络、三级配送的现代流通体系,发展农村牧区便民连锁超市2376个、农资连锁超市1002个。2016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69.4亿元,连续11年荣获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第一名。

    辽宁省盘锦市供销合作社

    以现代化龙头企业完善组织体系

    盘锦市供销合作社是辽宁省唯一的市级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市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要求,着力打造现代化龙头企业,加快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立农村综合服务体331个;引领本土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自建自营的“天鲜到”“裕农购”平台通过完善商品种类、丰富服务功能、大力宣传推介等,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合作社为载体推广绿色蔬菜工程,建立覆盖全市的同城物流配送体系,高质量完成了市政府重点民生工作。

    上海市宝山区供销合作社

    把城乡一体化融入都市农业现代化发展

    上海市宝山区供销合作社针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际,将供销合作社发展融入建设都市农业现代化、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大局中,积极推进经营管理体制创新,按照“双线运营”原则,对宝山区供销合作社与全资子公司关系进行梳理,明确各自功能定位;大力推进经营创新,先后投资4亿元建造7.8万平方米新商业建筑;不断强化服务功能,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建设标准化菜市场3家,在保障供应、服务民生、稳定市场、平抑物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安徽省宿州市供销合作社

    拓展业务领域破改革难题

    安徽省宿州市供销合作社以加快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突破口,加快探索拓展土地托管、合作金融、电子商务等业务领域,着力破解难题、强化责任,健全机制、抓好落实,综合改革成效显著,三产融合发展取得新进展,全市系统创办各类产业联合体12家,覆盖粮食生产、蔬菜水果、中药材等主导产业;农村电子商务实现新突破,建设电商企业18家,年销售额过千万元;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取得新成效,改造新建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5处;全程社会化服务规模实现新增长,托管服务农业生产土地面积60多万亩。

    福建省龙岩市供销合作社

    探索试点工作创新提升

    福建省龙岩市供销合作社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着力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市社供销电子商务公司近3年交易额3.3亿元;稳妥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组建市县两级供销农业服务公司,设立信贷风险基金,累计助农贷款授信额度达2.3亿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连续三年荣获全省设区市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评总分第一名。

    河南省洛阳市供销合作社

    创新服务体系 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河南省洛阳市供销合作社按照“农民需要什么服务,供销社就提供什么服务”的目标,创新为农服务体系,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壮大社有企业实力,通过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发展订单农业,推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大为农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传统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延伸,在全系统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截至2016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成立土地托管中心35个、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32个,成立托管服务队76个,土地托管服务面积75万亩,直接降低农民种粮成本6000万元以上,在全系统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供销合作社

    地方支持助力改革走在前列

    作为全区系统唯一整市推进综合改革的试点市,广西贵港市供销合作社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将综合改革试点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扎实推进,先行先试,改革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在创新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先后改造规范基层社23个、培育农民合作社89家,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3家,托管服务土地2.4万亩,建设乡镇综合服务中心19个,发展加油站、酒店、建材城等项目35个,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780个,得到了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的充分肯定,连续多年在全区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荣获特等奖。

    重庆市大足区供销合作社

    以服务衡量系统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供销合作社始终把为农、务农、姓农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认真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改造重建基层社24个,实现乡镇全覆盖;完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成各类经营网点1378个,其中农资销售额占全区市场份额80%以上;组建大足区供销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实现盈利600余万元;成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累计为涉农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发放小额贷款1.5亿元;打造社区电商服务平台,供销服务网APP软件注册用户达1.7万人。

    四川省绵阳市供销合作社

    创新发展理念 整合资源推改革

    四川省绵阳市供销合作社坚持创新发展理念,通过整合资源,借力发展,各项综合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连续四年被评为特等奖。牵头成立农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和各类社团组织提供综合化服务;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托管服务土地10万亩;建设1500平方米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强力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建设电商企业7家、电商平台6个、物流公司2家,实现电商销售额3亿元。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供销合作社

    找准定位 促进地区农畜产品流通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供销合作社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地委行署重视支持,在全区系统率先解决了机构、编制、人员等问题。根据自治区社文件精神,对原供销合作社人员尤其是1998年前未纳入社保的职工进行统计确认,为维护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稳定贡献力量。同时,制定了阿里地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实施方案,找准定位、引导发展,为促进地区农畜产品流通,开创特色农畜产品品牌,增加农民收入奠定了坚实基础。

    陕西省榆林市供销合作社

    创立联合共赢新体系

    陕西省榆林市供销合作社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体要求,通过建立双线运行新机制、创立联合共赢新体系、打造基层社新阵地、提升农业社会化新服务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综合改革取得新成效。全市系统发展各类为农服务网点2435个,遍及全市所辖12县区、156个乡镇和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年帮助农民销售农产品10.2亿元,服务带动农户39.6万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供销合作社

    全力推进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供销合作社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代化流通服务体系、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及行业指导体系建设,不断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引向深入。2016年托管服务土地3.3万亩,完成飞防作业303.5万亩;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在6个省市建设新疆昌吉农特产品展示网点26个,在自治区设立农产品展销中心9个,经营主体发展到84家,产品种类扩大到500多种;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全州系统电商销售额达3.12亿元。

    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供销合作社

    坚持改革主线 创新经营体系

    吉林省永吉县供销合作社坚持改革主线,加快创新经营体系,依托系统62个农资直营店探索了“仓储配送中心+连锁直营店+物联网”的现代经营服务模式;大力创新组织体系,建设50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推动基层社强化经营服务能力;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建设县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和乡镇土地托管服务中心,为农业生产提供一站式、全程化服务;探索创新“两社融合”,领办农民合作社40余家。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及综合业绩考核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连续三年荣获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先进县等荣誉。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供销合作社

    因社制宜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

    黑龙江省五常市供销合作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出台改革意见,并认真贯彻落实,因社制宜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通过升级改造、盘活资产等多种形式强化基层社经营服务功能;积极拓展新兴业务,在全市建立297个电商服务社,在25个经营服务网点设立金融服务站;推动“两社”融合发展,创建了25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在此基础上组建县级合作社联合社,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单打独斗”到“社社联合”的农村经营主体新架构。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供销合作社

    打造“时堰模式”完善服务

    江苏省东台市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苏发31号文件精神,在打造新型基层组织、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电商和开展联合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探索出了党委政府主导、农民社员主体、供销合作社主办、涉农部门联动、社村合作共建的“时堰模式”。截至2016年底,全市系统已组建为农服务联社14家、为农综合服务社487家,帮助农民托管服务土地面积20万亩,建设电商服务中心16家、电商服务站104家。

    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供销合作社

    抓对口支援机遇 开创改革新局面

    江西省安远县是总社对口支援县,也是江西省政府确定的两个综合改革试点县之一。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安远县社紧紧抓住对口支援这一振兴发展机遇,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认真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大力推进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管理体系创新,恢复重建基层社14个,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51个,启动了农资、日用品、烟花爆竹配送中心和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组建了电子商务公司,开展土地托管服务面积3万亩,全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开创了新局面。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供销合作社

    立足当地实际 大力培育服务主体

    湖北省随县供销合作社立足当地实际,大力培育服务主体,领办农机专业合作社17家、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95家,兴建工厂化育秧基地9处,日烘干能力600吨的粮食烘干基地3处,开展土地托管服务面积10万亩,发起设立粮食银行,为农户提供种粮、收粮、粮食存储增值“一条龙”服务;深化基层改革,组建乡镇供销超市20家、村级综合服务社和农家店647家,实现了镇镇有超市、村村有便民店的全覆盖;利用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兴建了18个镇级电商服务站、100个村级电商网店,在解决电商服务“最后一公里”做出了积极探索。

    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供销合作社

    打造三级电商惠农综合服务平台    

    湖南省临武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按每年不低于400万元的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3年已累计投入2000余万元。临武县社作为全省首批综合改革试点县和示范县,综合改革工作起步早、成效明显,打造了县、乡、村三级电商惠农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了从基地到餐桌的为农服务综合体系,通过实行党建、村建、社建“三建合一”,进一步密切了与农民的联系。

    海南省琼海市供销合作社

    推进分类改造 加强项目建设

    海南省琼海市供销合作社勇于创新,狠抓基础,通过推进分类改造,加强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积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建成区域性配送中心3个、各类连锁超市35个,农资市场占有率达到70%;参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45家,创建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6家,带动农民发展特色产业的示范作用明显。

    贵州省黔东南州麻江县供销合作社

    积极探索金融与电商发展

    贵州省麻江县供销合作社紧紧抓住改革机遇,创新体制机制,探索金融服务,有序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各项工作开创了新局面。目前,已建成15个村级服务社、10个庄稼医院,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40个、家庭农场25户;通过成立股金合作社,发展社员3542户,为社员调剂资金4.34亿元;投资1.2亿元建设3.8万平方米的电商产业园,建成覆盖全县的65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实现线上交易3460万元。

    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供销合作社

    创新方式探寻改革路径

    甘肃省甘谷县供销合作社是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供销合作社改革试点单位,也是省社确定的综合改革试点县。县社按照“健全组织、理顺机制、社企分开、双线运行、强化职能、开拓服务”的改革思路,着力在完善运行机制、创新经营体系、拓展服务领域等方面改革创新,探索出了“社企分开、双线运行” “乡级成立联合社、村级建设实体社”和“三社合一”等改革路径,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供销合作社

    争取财政支持 完善组织体系

    云南省罗平县供销合作社认真谋划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争取县委、县政府出台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明确2017—2020年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建立、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等。通过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罗平县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明显增强,电子商务、农村金融互助、合作保险等新业态发展势头良好,基层组织体系逐步完善,社有企业实力明显增强,社有资产从改革前的3000多万元增长到3亿元,社有企业从原来的8个增加到18个,覆盖所有行政村的服务网点达到386个,年销售总额突破20亿元。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供销合作社

    理顺体制机制 增强服务实力

    青海省大通县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健全组织体系、拓展服务领域、理顺体制机制、加快实体建设、增强服务实力”等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科学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推进综合改革。目前,基层社已覆盖全县80%的乡镇,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5个,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社32个,带动中药材、蔬菜等特色农产品面积1.93万亩,组织开展农产品收贮、加工、销售、配送8万吨,占全县农产品外销量的80%,建成农村电商服务点30个,实现网上交易371万元。2016年,全县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28亿元,利润总额321万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供销合作社

    强化基层建设 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供销合作社坚持政社分开、社企分开的改革方向,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建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探索建立了供销合作、生产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格局。争取840万元项目资金建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探索开展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争取县财政安排300万元设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县社按不低于当年社有资产收益20%的比例注入,统筹用于基层组织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年销售以“彭阳辣椒”为主的设施蔬菜6.5万吨以上,帮助农民增收1亿多元。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