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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池回收之路有多远?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助推废铅蓄电池回收正规化
本报记者 张 成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产业化的不断发展,我国铅蓄电池生产、使用量的快速增长,废铅蓄电池产生量也随之逐年增加。然而,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规范有效的回收体系,每年通过正规回收渠道回收的废铅蓄电池比例不到30%。面对当前较为混乱的废铅酸电池回收和铅酸污染现状,各地迫切需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强制性回收体系。日前,由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等多家单位联合成立了国家环境保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铅酸蓄电池回收试点委员会,其在规范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方面,将发挥一定的引导作用。

    现状 

    我国废铅蓄电池回收缺乏有效管理

    铅蓄电池是一种以铅及硫酸为主要原料的蓄电池,因其安全性高、价格低廉及可再生利用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汽车、通讯、电力、铁路等领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短时期内难以被其他产品取代。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铅蓄电池生产国和最主要出口国之一,2015年,我国铅蓄电池产量超过世界总产量的1/4。

    “随着中国铅蓄电池生产、使用量的快速增长,废铅蓄电池产生量也随之逐年增长。”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永刚介绍,不规范的回收、利用行为会造成大量废铅蓄电池被随意拆解处置,废铅蓄电池中的重金属铅、锑及硫酸将污染大气、土壤和水源,不仅严重影响环境和人类健康,还将造成废铅资源严重浪费和国家税收流失。

    据统计,我国含铅废酸非法倾倒量从2008年的9.95万吨,增长到2015年的近27万吨,呈逐年增长态势。而我国众多非法冶炼企业生产装备和环保设施投入不足,仍然采用开放式熔铅锅、开口式铅粉机等落后设备和工艺,综合利用率为80%-85% (国外一般为95%),全国每年大约有近16万吨铅在非法冶炼过程中流失掉。同时,非法回收、冶炼、蓄电池利益链造成我国每年税收损失近150亿元。

    据了解,现在我国每年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数量已超过330万吨,而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回收量却不足30%,有些地区更低,甚至没有。大量废铅酸蓄电池都通过回收窝点倒卖给了非法处置企业。对于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窝点在赚取一定差价后,都会倒卖给小冶炼厂或者小作坊,由于受利益驱使,大量废铅酸蓄电池利用各种车辆随意装运;存贮场所简易,甚至露天堆放,基本没有环保措施;更有少数小商小贩为了降低运输成本,将废铅酸蓄电池贩卖到回收窝点之前,已经对电池进行拆解,铅酸液体倾倒一空。这样的回收处置过程对环境的损害不容小觑,对于专业回收处理更无从谈起。而由于无法抓到倾倒铅酸液体的现场,监管部门往往对其破坏环境的行为无能为力。

    原因 

    多因素制约废铅蓄电池回收

    “废铅蓄电池回收难是由多种因素综合造成的。”潘永刚表示,首先,受利益驱动,废铅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渠道。非法的再生铅冶炼企业无税费负担和环境污染防治成本,可以以远高于合法企业的价格抢购废铅蓄电池,并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再生铅产品。因此,非法再生铅企业普遍处于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的状况。对没有回收价值的铅酸液体,非法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的企业不会实施无害化处理,处置成本相对低廉。因此,他们从市场上回收废铅酸蓄电池的价格也高于正规企业。受经济利益驱使,产生废铅酸蓄电池的汽车、电动车维修点自然是谁价格高卖给谁,以至于出现了非法处置废铅酸电池屡禁难止、而正规处置企业却生意清冷的现象;其次,废铅蓄电池收集准入门槛过高。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4-4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的单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然而,许多企业难以达到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申请门槛,造成无法规范收集;最后,因缺乏配套政策支持,规范化的回收体系尚未建立。虽然废铅酸电池早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而且国家也已出台《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对废铅酸蓄电池的无害化、资源化回收处置做出了明确。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缺少强制性政策法规支撑和相应的资金保障,加上回收体系建设短时间内难见成效,导致各地探索建立回收体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规范化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迟滞不前。

    此外,废铅酸蓄电池产生源面广量大,环保部门单打独斗难有作为。当前,正规的汽车4S店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相对较为规范,但汽车、电动车维修点布局散乱、规模不一、数量众多,废铅酸蓄电池处置则更为混乱,这无疑也加大了管理部门的监管难度。

    破解 

    建立法规规范废铅蓄电池回收

    “废旧铅酸蓄电池非法处置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由于其所含的重金属铅和电解质溶液极难降解且有毒性,非法随意处置,会严重污染土壤和水、空气,并对生态平衡造成破坏,而且还会引发人体疾病。因此,应针对当前废旧铅酸蓄电池无序回收现状进行管理。”潘永刚介绍,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提出对铅蓄电池等产业集中度较高、循环利用产业链比较完整的特定品种,引导生产企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采取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通过生产企业自有销售渠道回收铅蓄电池,支持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提高回收率。根据部署,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联合中华环保基金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国家环境保护铅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等单位率先启动了“铅蓄电池行业战略研究及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目前已确立在全国8个省市开展回收试点工作。研究在试点区域利用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自有的营销网点及有资质的收集冶炼企业建立试点回收体系,实施废铅蓄电池收集、转移等相关制度的“先行先试”,构建可复制、可借鉴的铅蓄电池回收模式。积极促进铅蓄电池的绿色生产、有序回收、规范处理。

    同时,2016年12月26日,环境保护部发布《铅蓄电池生产及再生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提出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应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升级力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化水平;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应遵循全过程污染控制原则,以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为核心,以污染预防为重点,积极推进源头减量替代,突出生产过程控制;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应对含铅废气、含铅废水、含铅废渣及硫酸雾等进行重点防治,防止累积性污染。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加强研发能力,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量,达到一级清洁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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