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4月2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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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南湖区社体制调整方案


    本报讯 4月16日,浙江嘉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贤龙, 市委常委、副市长、统战部部长赵树梅,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整嘉兴市南湖区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市编委办、市供销合作社提出的意见建议,同时就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调整管理体制,南湖区供销合作社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领导和管理调整为由南湖区委、区政府领导和管理,接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业务指导;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体制调整后,南湖区按章程设立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并组建南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执行管理机构(参照群团组织机构管理),经费由南湖区按有关规定保障。根据精简、高效的原则和实际工作需要,由南湖区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定相应的事业编制,所需事业编制按照市编委《关于调整南湖区、秀洲区事业编制的通知》精神,从市属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划转给南湖区的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安排;实行整体移交。原南湖区供销合作社的职责和业务,以及南湖区供销合作社在职企业身份人员和所属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参控股企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及资产、财务等整体移交给新组建的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执行管理机构管理。整体移交后原有人员身份保持不变,原有资产的属性、股权等保持不变;移交形式和时间。移交工作采用由市供销合作社和南湖区政府签署交接备忘录的形式进行。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于今年4月下旬完成南湖区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调整。

    会议指出,调整南湖区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对于完善和强化南湖区委、区政府“三农”服务职责,深化“三位一体” 改革,推动南湖区供销合作社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丁少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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