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7年4月2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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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社等11部门共同出台《关于推动物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


    本报讯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11部门日前共同出台《关于推动物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强化物流企业服务质量意识等9项重点任务,树立并强化“中国物流”优质服务形象。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物流行业快速增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物流行业质量标准和诚信体系尚不健全,质量管理基础和能力有待提高,大型综合物流企业集团和物流服务品牌比较缺乏,质量竞争力和品牌效应不强,制约了物流行业对国民经济保障和支撑作用的发挥。

    《意见》提出了我国物流业服务质量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规范有序、共建共享、运行协调、优质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物流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优质服务、精品服务比例逐步提高;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本土物流企业集团和知名物流服务品牌,树立并强化“中国物流”优质服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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