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7年4月1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福建省社设立推进综合改革专项资金


    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供销合作社主任办公会议决定,设立“福建省供销合作社推进综合改革专项资金”。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推进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和闽委发〔2016〕6号文件精神,努力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保障到2020年各项改革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据悉,2017年安排专项资金612万元,四年将达到2500万元左右。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奖励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典型单位;二是补助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基层社典型示范单位、全省示范庄稼医院等;三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农资科普活动;四是举办供销合作社干部职工各类培训;五是组织综合改革宣传、调研、政策研究等。

    (闽 讯)

3上一篇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