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供销合作社在快速推进基层经营服务网络建设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制度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运行,确保基层经营服务网络健康发展。
该市社坚持“三个有利于”(有利于提高供销合作社整体实力,有利于提高供销合作社话语权,有利于提高供销合作社整体形象)发展理念和“三个原则”(以农牧民为主体,因地制宜、一地一策,不求所有、但求我用)的创新发展模式,快速构建带动力强、可复制的基层经营服务网络。按照强化合作、农牧民参与、为农牧服务的要求,重点打造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三位一体”典型示范社建设。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实行股份合作制管理模式。由市、旗县两级社属企业和农牧民参股或由旗县级社属企业和农牧民参股组建基层供销合作社,股权须达到35%以上。按照市社制定的一系列经营管理制度,对投资改造、新建后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实行“五统一”经营服务管理模式,创建基层供销合作社“标杆社”,经营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旗县社不定期对基层供销合作社运营管理进行指导、督查。
此外,市级社属企业和有条件旗县级社属企业分别筹建“基层经营服务网络发展基金”,专项用于基层供销合作社网络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基层供销合作社必须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账目,按期报送经营收益情况;建立基层经营服务网络的加入、退出管理机制。
(巩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