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7年,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结合泰州实际,以一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意见总体目标:深化基层社改造、农村电子商务、现代流通服务、便民综合服务、联合社治理机制、社有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改革,做大做强农村电子商务、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产业,全市供销合作社机构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管理体系双线运行、有效运转,全系统发展活力、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基层社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构建起上下贯通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功能完备的为农综合服务体系和双线运行的管理指导体系,努力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意见对加快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强化便民综合服务功能、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都分别作了详细部署和要求。同时,要求各级要重视基层社负责人选任工作,注重遴选素质高、能力强、热心服务“三农”的同志担任基层社负责人;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大学生村官、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引导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到基层社创业就业;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基层社主任工资、养老保险金等纳入乡镇财政预算或参照村“两委”干部实行职业化管理。
(王 丹 钱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