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底银监会下发《银行业信用风险专项排查方案》,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机构自查、监管督查,形成自查报告和督查报告。排查内容包括:摸清信贷资产风险水平,把握重大信用风险分布,找准风险引爆点及传导路径。
《方案》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部门要通过严密排查,切实摸清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显性或隐性承担信用风险的各项贷款、债券、投资、同业、表外、通道业务等风险敞口的信用风险底数。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信托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4类机构类别向相应机构监管部门提交报告和相关报表,政策性银行等直接向银监会直接上报,最终由银监会审慎局汇总成最终报告。
简评:这次银监会的专项排查方案规定了排查内容和范围,对标准进行规范统一,有助于指导银行自身排查工作的不足,指导银行更全面进行风险排查,内容涉及各个方面,标准明确,让银行更了解自身风险,更有助于其针对自身风险点制定防范方法。早发现风险,早采取措施,及早控制住风险,遏制银行资产质量下滑的趋势。不出现大额不良,保证不发生金融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