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供销合作社密切结合实际,积极谋划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结合江都区纪委工作要求和系统工作,该区社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工作实施意见,充实完善“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清单,从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作风建设、加大执纪问责和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晰、履职到位。
同时,严格执行“三直接”若干环节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制定《江都区供销社公务、商务接待实施细则》,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强化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区社审议出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评办法,从业务工作、履行党风廉政责任、信息宣传等方面实施考核测评,奖惩明确,促进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围绕社有资产管理、项目资金申报、为农服务等工作职能,区社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管防范体系,强化权力行使监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教育,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和廉政意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积极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动抓早抓小落到实处。
(张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