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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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宁城县政府:六项措施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本报讯 近日,赤峰市宁城县人民政府印发《宁城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落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六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对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扶持,县供销联社资源要更多投向基层供销合作社;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将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纳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同时,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享受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扶持;支持符合组建条件的基层供销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供销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二是加强财政政策支持。赋予供销合作社对财政扶持资金持有和管护职责,财政补助资金由联合社作为股本投入项目主体;农村“十个全覆盖”工程的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按照“以股代投”方式交由联合社建设、运营和管护。

    三是加强税收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国家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国家关于企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优惠政策。社有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定期减免的,可向县级以上税务机关上报减免申请;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向政府上报减免申请。

    四是加强金融、产业政策支持,鼓励各类金融组织将“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纳入信贷资金支持范围,增加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基本建设贷款、中长期贷款和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联合社机关、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围绕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开展的经营服务项目,享受自治区扶持服务业及流通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五是加强土地政策支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优先安排社有企业实施“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乡镇政府按照公益类项目标准,采取政府补助方式解决基层供销合作社及经营服务网络终端、经营服务设施所需建设用地。对联合社、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和集体建设用地,经批准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地方收益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给联合社,用于“新网工程”项目建设和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

    六是加强产权政策支持,支持供销合作社土地、房屋确权工作,因历史原因、原始资料不全,但供销合作社长期使用、权属合法、界址清楚的现有土地和房屋,国土资源、住房建设等部门根据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的申请,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简化审批程序,及时办理相关产权证书。经县政府批准由联合社使用的土地、经营设施、办公场所等资产,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确权登记,归属社有资产。涉及土地、房产、水电、通讯设施、交通工具等办理过户手续时,免收除工本费以外的过户手续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巩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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