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2月1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广西区社牵头制定的《实施意见》被评为区优秀方案


 

    本报讯 1月22日,广西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2016年度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改革方案评选结果的通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牵头制定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被评为“2016年度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方案”。这是广西区社继去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被评为“2015年度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改革方案”第一名来,再次获此殊荣。

    《实施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于2016年4月24日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深化广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改革步骤及组织领导等政策措施,为推进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桂 讯)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