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2月1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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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允许供销合作社企业设立村镇银行试点


 

    本报讯 2月13日,从新疆乌鲁木齐市供销合作社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于近日正式发布。《意见》提出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将其打造成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并为此允许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发起或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试点。

    乌鲁木齐市社主任陈辉说,《意见》紧密结合乌鲁木齐都市现代化农业实际,提出了多个改革亮点:以“农超对接”、产销对接为切入点,积极打造全市精品菜篮子工程;到2020年,实现电子商务覆盖70%以上行政村;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各级供销合作社根据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情况,按不低于收益的20%注入本级合作发展基金;允许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发起或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试点,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乌鲁木齐市为支持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顺利进行,自2017年起,在保持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基础上,根据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逐步追加专项资金。各区(县)党委政府参照市级标准,每年安排20%-30%的财政配套资金,用于支持本区(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张瑞麟 孙振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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