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6项主要经济指标均保持两位数增长,14个市社全部实现盈利。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负责人表示,发展活力源自基层,去年全区基层供销合作社都迸发了极大活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日前进行的考核调研结果显示,各地大力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分类改造,继续实施乡镇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基层供销合作社自身实力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尤其令人欣喜的是,全系统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与上年同比增加38.33%。
四成行政村有村级服务社
“买农药、化肥,买保险,买日用品,交话费,取钱存钱,甚至是维修农机具,这些以前要到镇里或到县里去办的事情,如今在村里就能办好了。”田东县林逢镇群众对记者说,该镇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多种服务,非常受群众欢迎。
据了解,近年来,该区供销合作社系统逐步加强与农业、教育、民政、文化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由供销合作社统一组织实施,加快建设县级综合服务中心、乡镇综合服务站和村级综合服务社。
各级供销合作社通过盘活改造社有资产、升级改造经营网点、实施社有企业带动发展等方式,建成新型县级综合服务中心33个、乡镇综合服务站138个、村级综合服务社849个。各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为城乡居民提供农资供应、农产品收购、日用消费品销售、电商服务、就业培训、快递收发、金融保险代理、水电话费代缴等综合性服务。目前全系统已建设各类村级服务社5849个,覆盖全区40.72%的行政村,为农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基层社助农增收超十亿元
“一个小小的基层社的能耐竟然那么大!”该自治区有关部门专家在贵港市调研时,对该市大圩供销合作社大加赞赏。电子商务、金融保险、测土配方、代购代销、农事服务等,大圩供销合作社都有涉及,其综合实力比较强、运营水平比较高、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内部治理比较规范,曾被全国总社评为2015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社标杆社。
据介绍,该区各地供销合作社结合基层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目前已发展供销合作、生产合作、消费合作、资本合作等形式的基层社923个。全区已有60个基层社吸纳农村大户、能人加入。基层社经营网店1.2万多个,比上年增加2.59%;建立“三会”制度的基层社249个,比上年增加15.28%;开展电子商务基层社108个,比上年增加237.5%;帮助农民同比增加收入10亿多元,比上年增加38.33%。
同时,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与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结合起来,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组建区域型或产业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设立乡镇综合服务站和村级综合服务社,从过去的“户户联合”发展到“社社联合”,规模经营效益逐步显现。
“基层社为农服务规模进一步扩大了,为农服务实力增强了。”该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地基层社依托地方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积极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联合发展,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带动能力。目前,全区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7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71个,现有入社农户10.36万户,联结带动农户21.38万户,有效促进“社农联合”“社社联合”。
强化合作实现共建共赢
近年来,各地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与村“两委”合作,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通过各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组织与基层农村党组织的合作,实现共建组织、共建项目、共建平台、共享资源,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也实现了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的紧密联合。其中,全区开展土地托管的基层社92个,比上年增加338.10%;开展土地托管面积6.1万多亩,比上年增加236.08%。
同时,各地供销合作社助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构建“三位一体”综合服务架构,在家庭联产承包制基础上,组织发动农民壮大集体经济:共建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村“两委”和专业合作社共建新平台,吸纳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发展。共建项目,由村“两委”组织发动农户,与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共同签订农业生产订单,实行盈利分红、二次返利。共建平台,借鉴农事村办经验,联合村“两委”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各种服务。共享资源,吸收优秀村干部、合作社带头人、生产经营大户和社会能人,到基层供销合作社任职,同时,派出供销合作社干部到村“两委”挂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摘编自《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