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政策措施,夯实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基础;通过《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这是国家持续发力,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部署。
会议指出,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发展现代农业、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改造中低产田、推进农业机械化、推广土地深耕和节水灌溉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健全规划、资金等统筹机制,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协调开展土地平整、灌排沟渠、田间道路、生态保护等建设。二是完善建后管护机制,建立全国统一数据库,依托遥感监测等对高标准农田实现全程监控、精准管理。三是加大政府投入,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共同参与高标准农田投资建设和管护。
“手里有粮”,只有适销对路,才能真正“心里不慌”。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农村农业工作的主线,就是因为随着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农业发展不仅要“手里有粮”,还要有质量、讲品种、看结构。我国农产品供需失衡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绿色安全、健康美味的“名特优”产品少,消费者青睐的“好东西”供不应求,国内农产品库存高企,一些中高端农产品还要大量进口。供需脱节,消费者不满意,农民增收也受影响。
民为国本,地为粮本。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农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大源头是耕地质量不高,必须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是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明确要求。“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可达6000亿元,并调动地方政府和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确保建高标准农田4亿亩,力争建成6亿亩。
从供给侧着手,为农产品质量提高“找出路”,在耕地质量建设同时,耕地治污、土壤“排毒”同样重要。会议通过《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草案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严格全过程管理。将原由多部门负责的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解决重复监管、监管盲区并存的问题,对农药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建立进销货查验、质量检验和废弃物回收等制度,鼓励减少农药使用量,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监管。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经营者对农药安全和有效性负责,要求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召回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农药。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在原有处罚措施外,通过提高罚款额度、列入“黑名单”等加大惩戒。为餐桌上的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在介绍耕地质量建设措施时说,近两年通过实施以上措施,2016年化肥快速增长势头得到遏制,已降到一位数以下。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主要实行绿色防控减量、统防统治减量,高效药械替代减量,力争到2020年全国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宗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