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1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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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荣昌区社:做好普法宣传 保障安全经营


 

    本报讯 近日,重庆荣昌区供销合作社、区安监局工作人员一行来到吴家镇,开展2017年全区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网点布点工作暨安全知识培训。会议对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布点、销售安全、消防等方面作了详细讲解和要求。

    会议要求,各烟花爆竹的零售布点要保持销售点安全距离,城区(昌元、昌州街道城区)零售点之间原则上应相距50米以上,其余镇街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比照该标准合理确定间隔间距;严禁在禁放区和交通干道、人口稠密的区域内布设零售网点;全区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与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的零售点等严格布设网点。

    另外,荣昌区供销合作社还将联合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工商局在峰高、仁义镇、安富街道等10个片区对全区530余户零售经营户进行普及宣传,做到依法、公开、公正行政,确保元旦、春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依法有序安全经营。

    (渝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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