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文件,正式认定江苏省镇江市金莲食品有限公司注册使用的29类芝麻油、食用植物油等商品上的“金莲”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镇江市“中国驰名商标”数增加到46个,也实现了镇江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中国驰名商标”数零的突破。
镇江金莲食品有限公司原名镇江市金莲小磨麻油厂,是镇江市润州区供销合作社下属企业,建办于1989年3月。多年来,公司狠抓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两个环节。着力在产品质量上把好四大关,即:原料关、加工关、检验关、销售关。实施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定期加强职工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规范各环节科学管理。并加强与江南大学、江苏大学等高校科技合作,开发了黑芝麻香油、芝麻酱、料酒等新品,深受市场青睐。2015年,企业销售额突破1000万元。
今年以来,该公司积极开展技术和产品创新,投入30万元,引进菜籽油压榨生产线,于10月正式投产运营。自主改进了菜籽油压榨工艺部分设备,提高了设备效能和安全可靠性,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接下来,该公司将抢抓“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机遇,在电子商务和直接进社区两个方向下大力气,加快拓展企业品牌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向更大规模、更多效益发展。
(司小平 陈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