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1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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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要求供销社参与农村牧区电商发展


    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政府印发《推进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加快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拓宽农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农牧民创新创业平台。其中有6个方面涉及供销合作社工作。

    《方案》要求,一是供销合作社要配合构建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鼓励电商企业与万村千乡、邮政企业便民服务网点、超市、供销合作社等流通主体合作,改造或新建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拓展服务功能,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二是供销合作社要配合提高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能力。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打造“农畜产品进程、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三是供销合作社要配合构建新型农村牧区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鼓励各类企业向基层网点提供网上商品批发和配送服务。利用现有农村牧区渠道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四是供销合作社要配合推进农畜产品“上行”电子商务。培育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进行网上分销,构建与传统销售渠道和实体市场互为支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五是供销合作社要配合发展农业生产资料“下行”电子商务。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六是供销合作社要配合大力发展农村牧区服务业。鼓励行政村电子商务网点与服务业企业、金融机构等合作,逐步增加手机充值、票务代购、水电气费缴纳、农畜产品网络销售、小额取现、信用贷款、家电维修、养老、医疗、土地流转等功能,提高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服务水平。

(蒙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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