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云南省开远市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范畴,与“三农”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督查。
据了解,该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及相关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总揽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工作大局。同时,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开远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形成政府主导、市直部门参与、供销合作社主动推进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已出台文件中明确:从2015年至2020年,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支持市供销合作社建立开远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支持建立市级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一体”的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在监事会领导职数和编制上给予支持,增设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领导职数1名,按照副科级领导配备;增设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办公室,新增事业编制2人;支持市供销合作社开展“两社一会”示范社创建和评选活动,每年评选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每个给予2万元奖励;每年评选1个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示范社,每个给予2万元奖励;每年评选1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并给予2万元奖励。
(武如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