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浙江平湖市农合联(供销合作社)以争取政府扶持,强化部门联动,优化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控为抓手,着力推进担保型农村资金互助会建设,该项工作属于浙江省首创。目前,全市已组建互助担保型的农村资金互助会3家,另有2家正在组建过程中,累计吸收会员345人(个),募集会员入会金450.4万元。新仓资金互助会成立以来已为40多户农户提供担保贷款约720万元。
一是争取上级政策扶持。每组建1家资金互助会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并按照上年担保余额的3%提供风险补偿金,期限3年。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市农合联作为农村资金互助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会同农办(农经局)等部门负责做好指导、管理和服务等工作;金融办是监管责任主体,负责对业务监督管理、风险防范等工作;民政局是农村资金互助会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资格审核、注册登记、核查年检等工作;各镇街道是农村资金互助会的风险管理处置责任单位,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并制定好风险防范、预警处置等措施。三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修订了互助会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理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系列制度,并会同市金融办出台了《平湖市农村资金互助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设立和核准程序、会员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四是严格风险防控机制。把好资金互助会会员入口关,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吸收信用良好、发展前景好、经营情况优良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作为会员单位。实行贷款双审核制度,会员申请贷款由所在资金互助会和农商银行分别审核。贷款上限封顶,明确贷款上限不超过入会金的10倍,担保总额不能超过入会金总额的20%。
互助会成立后以其灵活的经营方式,较低的运行成本,起到与现有农村金融机构互补市场的作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会员生产经营中资金短缺的问题,为会员创业致富提供坚强有力的金融保障。
(丁少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