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1月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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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要求及时分解下达财政涉农资金


 

    本报讯 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日前发布通知,进一步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加强对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的监督管理。

    根据通知,各省份在收到纳入整合范围的各项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含提前下达资金)后,要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其中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得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两部门规定,纳入整合范围的涉农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后,贫困县区分中央、省、市各级各类资金并详细记录预算指标来源,根据经报备的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在预算指标账中记录有关资金用途调整情况,并相应做好预决算说明和解释工作,如实反映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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