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6〕5号)和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大会工作部署,着力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评估改革成效,总结典型经验,确保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开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10月17日至21日,贵州省委督查室会同省政府督查室、省供销合作社组成联合督查组,就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对9市(州)开展了专项督查检查。
本次督查人员从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供销合作社抽派,各组组长分别由省委督查室副主任施建中、省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吴克以及省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向忠雄、徐仕光、彭旻担任。
五个督查组前往了9个市(州)及部分县(市、区),通过与当地党委、政府、供销合作社、相关部门等有关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走访供销合作社等方式,深入了解5号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学习贯彻省委5号文件和会议的情况;二是各级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采取的主要措施、政策支持、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等情况;三是各地供销合作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建设、社有企业改革、基层供销合作社恢复重建等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四是综合改革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出现的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此次督查进一步反映了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督查过程中,各组也感受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件贯彻落实迅速;部门支持配合积极,相关措施务实有力;供销合作社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改革活力快速释放,系统优势充分发挥;另一方面,改革推进中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还需要解决不少难啃的“硬骨头”。目前,各组已陆续返回,将于近日组织召开集体会议,并形成全省督查情况总结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报告。
(贵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