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了《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列出三张“责任清单”,分别厘清了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成员的主体责任。
第一张清单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清单。清单明确系统各级党委(党组)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重点包括6方面内容: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选拔任用好干部、加强系统内纪律和作风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部门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报告工作。
第二张清单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清单。清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所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负责,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好责任。重点包括4方面内容:组织落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
第三张清单是党委(党组)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清单明确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清单规定,党委(党组)其他成员应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事项发表负责任的意见;积极配合和支持本级党委(党组)书记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带头落实有关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模范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自觉当好表率。
(王怀远 李 峰)